本报讯(记者张楠)近日,太原市司法局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印发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行政执法投诉的概念、受理与不受理情形、投诉举报渠道、投诉要求、处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处理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该《规定》通过明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等流程,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