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绘法治底色 筑首善之基 以法治现代化赋能迎泽高质量发展新实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始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作为区域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引擎,统筹推进依法决策、基层善治、改革攻坚,为迎泽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领航,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是确保依法治区正确方向、凝聚强大合力的根本保证。区委着力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化思想武装,全面夯实理论根基。我们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干部任前考法—基层党组织研法”三级学习体系,常态化组织全区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专题测试,年均举办各类法治专题学习超230场,推动全区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
  强化党委统揽,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研究、审议法治议题,对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问题法治把关全覆盖。区委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一规划两纲要”目标逐项分解为38项举措,创新建立“年度述法+专项督察+绩效考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形成部署、推进、督促、考核完整闭环,推动法治责任层层传导、落地生根。
  完善制度体系,全面织密监督屏障。坚持先行先试,推动区人大在全市率先实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审查“双审查”并行机制。坚持监督管理,构建职责清晰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探索建立法治建设双向监督等创新制度机制,继续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深耕法治为民,探索基层善治“迎泽路径”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我们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将法治作为提升治理能力、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关键抓手,提升基层治理“善治效能”。
  构建多元调解格局,打造“枫桥经验”新样板。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商贸繁荣、诉求多元等特点,创新在柳巷商圈设立商事调解委员会。整合法院、检察院、劳动仲裁等部门力量,推行“一站式纠纷调处”模式,实现矛盾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创新实施“五老调解工作法”(老党员、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老专家),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地熟、人熟、情况熟优势,实现98%的邻里纠纷就地化解。
  深化全民普法教育,营造“法润人心”新风尚。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订单式法律大讲堂活动触角不断延伸,法治副校长全区中小学实现全覆盖,年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50场以上,推动普法宣传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着力筑牢法治文化根基,精心打造双塔法治文化公园、老军营法治示范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汇演系列活动获“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转载报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市率先建立普法责任“月提醒”工作机制,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探索“普惠均等”新途径。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区13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所)规范有序运行,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便利店”。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审判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年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0件以上,切实以优质、高效、普惠的法律服务保障民生、凝聚人心。
  三、聚焦改革破题,激活法治护航“内生动力”
  法治建设必须直面问题、回应关切。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思维创新突破,聚力执法体制改革、治理效能提升、营商环境优化,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质改革,编制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指引,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平均压缩20%左右,实现执法力量下沉、效能提升。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执法资格管理和制度建设,依法公示行政检查计划,创新建立“法治督察员”制度,推动各乡镇(街道)成立独立督察组,引入第三方力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纠纷化解。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与人民法院联合共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推动行政复议与调解、仲裁、诉讼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精准监督作用,及时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纠错纠偏,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效果。
  肥沃营商环境土壤。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594项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打通46个“证照联办”场景,企业开办“照、章、税、保、银”全程免费、0.5个工作日办结。畅通涉企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15天。政策“全生命周期”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破除各类隐性壁垒。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将始终坚持依法治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执法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迎泽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中共太原市迎泽区委书记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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