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晓瑞)9月9日,省司法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新修订的《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解读培训班。此次培训以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部署要求为核心,旨在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新动能。
培训明确,行政诉讼是化解行政争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关键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同时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将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检验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标尺,通过出庭应诉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在具体工作要求上,培训指出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新修订的《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强化府院联动,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响应迅速的行政应诉工作体系。一方面要规范案件接收、证据收集、文书起草、出庭答辩、文书履行等环节的工作标准,确保责任到人、衔接顺畅;另一方面要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将其作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要求负责人自觉尊重司法权威,主动参与庭审和纠纷化解,实现“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良好效果。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24个省直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74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全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的人民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共3100余人通过视频方式在分会场同步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