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这份“暖” 我记在心里

  近日,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晓收到了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法院的认可与感谢。法院干警的哪些行为温暖了她呢?一起来看看她的故事——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走进法院。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一次无奈的工伤纠纷,让我第一次真切地触摸到法律的温度,见证了司法工作者如何用专业与温情照亮普通人的维权之路。
  我叫李晴(化名),是永济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那天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右腿骨折。虽然人社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但公司不服,一纸诉状将双方争议带到了夏县法院。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我与法院的故事就此展开。
  第一次到夏县法院查阅卷宗信息时,我只知道承办法官的名字,不熟悉任何流程,内心满是惶恐。然而接待窗口前,书记员亲切的笑容瞬间安抚了我的不安。她耐心地解答了我的问题,还主动留下了办公室电话,并细心叮嘱我:“下次来之前先打个电话问问,免得法官外出或者开庭,您白跑一趟。”这份始于初见的真诚,让冰冷的程序有了温度,也让我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
  第二次到法院正值办事高峰,门口排起长队。我因拄着拐杖行动不便,正在为难之时,法院的同志主动走上前,关切地带我到阴凉处休息,并告诉我说:“您腿脚不便,先坐这儿等,轮到您了我再过来叫您安检。”来自法院的细心与体贴又一次打动了我,让我对法院的工作又添了一份信任。下午3时,我就到了法院等候调解,然而直到4时30分才见到承办法官。漫长的等待最初让我焦躁不安,但当得知法官从上班开始,就连轴转地开庭、处理案件,直到下午4时多也没能休息片刻,匆匆扒了几口饭后就立刻来处理我的事情时,心中的不满都化为了感动与敬佩。
  “我刚接手公司第一天,还没赚到一分钱,现在就要承担这么一笔赔偿金,太不合理了!而且是前任经营者没缴社保,怎么该我负责?”
  “您先别着急,咱们组织调解就是希望能把你们的矛盾实质性化解了。您说的赔偿责任的问题,法律有规定。作为公司的经营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无论您是否刚收购、是否盈利,只要李晴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您要是坚持诉讼,不仅可能面临败诉的结果,还会影响公司的声誉。”承办法官从工伤认定讲到赔偿责任,又说到可能面临的后果,有理有据,公司老板这才平静下来开始思考。
  “李女士,您的工伤认定合法有据,但是现在您看公司经营者的实际情况,如果你们能达成调解协议,您能更快地拿到赔偿款,而且也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
  “关于赔偿金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的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构成伤残)等,这些项目都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咱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商量。”刚和公司经营者沟通完,承办法官又过来给我解释法律条款,征求我的意见,看我是否愿意协商解决纠纷。
  一次次沟通,一遍遍说法,承办法官的耐心与执着感动了我。我能感受到,她是一心为了我们当事人,真心实意地想把我们的矛盾彻底化解掉。时间一晃已经晚上8时30分了,在承办法官一次次耐心沟通、真诚劝导下,我们双方的距离逐渐拉近。
  公司经营者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从最初的不解与抵触变为理解与接纳,我也了解了协商解决的高效性,同意就赔偿金额作出让步。最终,我们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公司同意工伤认定结果并依法给予赔偿,同时撤回起诉。
  就在法官助理开始为我们撰写核对正式的调解协议时,我才注意到,这名一直为我们忙前忙后的助理,竟已身怀六甲,她的默默奉献与坚守,让我湿润了眼眶。事后,从对方律师那里得知,像这样的案件其实完全可以走判决程序,这对法官来说省事得多,但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打开我们的心结,承办法官选择了最麻烦却最有人情味的方式为我们解决矛盾,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不仅有尺度、更有温度。

本报整理报道

晒亮评

  一纸感谢信里,藏着司法最暖的烟火气。
  夏县法院这则小故事,把“司法为民”四个字写得格外动人。都说法院是讲法理的地方,可夏县法院在处理这桩工伤纠纷时,却让人看到了比法条更暖人的人情味儿。没有冰冷的“按流程走”,没有生硬的“等通知”,从窗口到调解室,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每个人都用小举动攒起了大温暖。
  谁没经历过办事白跑一趟的糟心?你看,书记员一句“下次来先打电话”,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把老百姓的顾虑揣在了心里;负责安检的同志看见拄拐杖的当事人,主动引到阴凉处等候,这份“看见”比啥都金贵。他们知道普通人面对陌生的法院环境,心里难免发怵,更知道腿脚不便时,多走一步都难。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举动,恰恰戳中了老百姓办事时最需要的踏实感。
  最让人动容的,还是调解室里的那番折腾。法官忙到下午4时才扒几口饭,转身就来解当事人的疙瘩;不图省事走判决,偏要一遍遍地讲法律、算金额,既让公司经营者明白“责任跑不掉”,也让李晴知道协商更省心。直到最后,大家才发现忙前忙后的法官助理早已身怀六甲。这份把别人的事当自己事的较真,哪里是分内工作能概括的?
  法律有尺度,可人心有温度。夏县法院的这群人,没把“司法为民”挂在墙上,而是揣进了心里:他们懂老百姓怕麻烦的顾虑,懂伤者急着维权的迫切,也懂企业怕担责的纠结。用耐心磨掉对立,用专业化解矛盾,让一场可能拖很久的纠纷,在温暖里画上句号。
  这封感谢信,与其说是写给法院的,不如说是老百姓对“好服务”的真心认可。其实大家打官司,怕的从来不是程序复杂,而是怕被冷待、怕不被重视。夏县法院的干警们,就是用一句贴心话、一个暖动作、一次耐心调解,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让法律的刚性里裹上了人情的柔性。
  这样的司法温度,才是老百姓最想看到的公平正义,也最能暖透人心。

亮评人曹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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