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千家万户健康福祉。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医保基金,严重损害国家与公众利益。近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办医院诈骗医保基金案件取得重大进展,该院通过多项法律监督举措,有效挽回群众损失,推动医保监管机制完善。
2017年至2018年间,屯留区某医保定点民办医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林某某为非法牟利,召开科室会议并授意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患者B超报告单,制作虚假病历。放射科主任任某某不仅签字认可虚假报告,还预先签署大量空白报告单供伪造使用,以此骗取医保基金。其间,该院共诈骗医保基金近120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屯留区检察院发现该案存在“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交织、客观事实与犯罪行为混淆等复杂情况后,迅速启动检警会商机制,明确侦查方向,破解取证难题。目前,上述涉事医院包括林某某在内的6人被依法追诉。最终,林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11万元,并继续退还医疗保险金42万余元。检察干警还成功追捕、追诉3名遗漏犯罪嫌疑人,并通过法治教育促使相关人员认罪悔罪、主动退缴赃款及罚金70余万元。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医保基金使用漏洞,屯留区检察院向区医疗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大执法检查、完善内部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曝光违法案件、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等建议。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开展专项整改,通过自查自纠、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等举措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已主动退回违规基金5万余元,全区共追回医保基金79万元,处罚违约金22万元,切实斩断了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守护了群众的“救命钱”。
本报记者杨瑾 通讯员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