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数字“慧眼”辨识“影子药师”

——平遥县检察院“公益利剑”守护用药安全

  “‘影子药师’没了,现在买药,能实实在在问到专业指导,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问题整改“回头看”时,药店消费者的一句话,道出了专项整治带来的变化。
  执业药师是群众用药安全的“守门人”,从药品质量管理到处方审核,从用药指导到风险规避,其在岗履职直接关系药品经营规范与医保基金安全。然而,部分执业药师将注册证“挂”在药店、人却不在岗的“挂证”乱象,让这道安全防线沦为“稻草人”,埋下用药安全隐患。
  如何破解“人证分离”监管难题?平遥县检察院给出的答案是“数字赋能”。该院依托最高检数字检察一体化平台上架的“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通过将辖区内执业药师的注册单位信息与参保单位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智能分析,精准锁定“挂证”疑点。经过全面排查,33条疑似违规“挂证”线索浮出水面。
  线索即“军令”。检察官随即展开实地核查,深入医院、药店查验证件、询问工作人员,确认执业药师是否实际到岗,同时前往参保单位核实相关人员是否为药店在职职工,层层递进固定证据。今年4月15日,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对执业药师“挂证”系列案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经调查证实,多名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两张皮”,不在岗现象普遍,消费者用药安全面临现实风险。
  法律是守护民生的底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6月11日,该院向相关行政监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要求开展“挂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违规挂靠的执业药师与涉事药店,责令限期整改;常态化开展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规范企业销售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检察建议掷地有声,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整治期间,7户涉案药店注销;8户药店完成在岗药师变更,9名已离职药师的注册信息同步更新;对3户存在“挂证”问题的药店及3名违规药师依法处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2起。此外,还深挖细查发现13条新“挂证”线索,督促企业清退兼职药师、聘任专职在岗人员,并通过网络发布《平遥县药品零售企业风险隐患提示函》,压实药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数字检察不是‘一次性’动作,而是守护民生的‘长效引擎’。”平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表示,该院将持续拓展数字检察应用场景,深化“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以数字赋能筑牢食药安全防线,既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也守住“药箱里的安心”。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霍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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