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拍案

临县检察院全程跟踪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近日,临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程序,成功纠正公安机关对一起猥亵案件的定性偏差。
  2025年8月26日清晨,3名情绪激动的妇女走进临县检察院,恳请检察机关为她们的母亲主持公道。经了解,3人是受害老人高某某的子女,父亲去世后,高某某因精神残疾,不愿常年漂泊,便留守老家独居。子女们放心不下,在家中安装了监控,却意外记录下了发生在家中的不法行为。
  8月21日,高某某子女通过远程监控发现同村村民问某某对母亲实施强制猥亵,当即喊话制止并向临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后仅以行政案件立案,对问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子女认为,问某某行为性质恶劣,且母亲是无自我保护能力的精神残疾者,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受理申请后,临县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围绕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展开审查。干警反复查看监控视频,发现高某某虽因年龄、身体及精神状况,反抗动作迟缓,但推挡、躲避等反抗意图清晰可辨;视频还记录了问某某如何诱骗高某某,随后对其“动手动脚”的全过程。此外,专案组走访村民得知,高某某患精神病且多次住院,持有“精神病二级残疾证”。监控、证言、残疾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案件达刑事立案标准。
  8月27日,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月2日,公安机关以“强制手段轻微,不达刑事立案标准”答复,检察机关认为该理由不成立,当即发出《通知立案书》,当日公安机关便对案件刑事立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问某某已被刑事拘留。临县检察院表示,将全程跟踪案件进展,确保被害老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李玫雨 王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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