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精神障碍涉案者终于“说清案情”

——侯马市检察院打通特殊群体司法援助“最后一公里”

  一次精准监督、一份检察建议、一场跨部门协作,成功助力涉案精神障碍患者顺利完成案情陈述。近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介入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为精神障碍涉案人员织密权益保护网。
  2024年8月4日,侯马市某路段发生一起特殊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时,故意撞击他人并持铁锹实施伤害,造成被害人张某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发现,孙某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未委托辩护人。
  该院主动对接司法局为孙某某申请法律援助,协助律师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破解其因精神障碍导致的沟通障碍。目前,法律援助律师已完成对孙某某的第3次会见,通过专业沟通厘清案件细节,为其提供针对性法律帮助。
  “这类群体沟通能力弱,缺乏法律认知,法律援助是他们行使辩护权的重要保障。”通过类案排查,承办检察官还发现近3年辖区4起精神障碍患者涉案案件中,均存在公安机关未依法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的情况。依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九条,公安机关对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涉案案件,应在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针对这一履职漏洞,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直指涉案精神障碍人员法律援助告知不及时、指派不到位等问题,附类案清单及法律依据,提出建立涉案特殊人员台账、强化侦查阶段权利告知等整改建议。
  10月9日,公安机关向该院书面反馈整改成效,不仅建立涉案精神障碍人员法律援助快速响应机制,还组织侦查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条例专题培训120余人次,并新增涉案特殊人员权利告知提示模板,彻底打通特殊群体司法援助“最后一公里”。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司法机关必须筑牢权益保障防线。”承办检察官表示,该院将联合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将法律援助告知、精神鉴定衔接等流程纳入侦查监督核心清单,让每一名涉案特殊人员都能感受到司法温度。

  本报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牛力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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