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志平)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晋城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系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晋城市用“小切口”立法引领和保障城市发展,先后制定出台4部政府规章。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推行“企业安静期”试点,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26.4%。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出台“包容免罚清单”,梳理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与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事项263项,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高水平推进“平安晋城”建设,年均化解矛盾纠纷5000件次以上,连续13年位列全省群众安全感测评第一。聚焦群众需求,建成179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所,培养6490名“法律明白人”,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市域通办”等服务机制,为老百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超过22万人次。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晋城市统筹调度45家市直部门和6县(市、区)投入创建,逐条逐项确保100项指标全部达标达效。2023年,晋城市以全省第一的成绩创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