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精准追踪“报废款”

  “谢谢你们跑那么远帮我维权。”11月3日,申请执行人李某难掩激动,将一面承载着感谢与认可的锦旗,送到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四团队。这面锦旗背后,是执行干警跨越千里、精准追踪,成功从第三人处为其追回车辆报废款的执行攻坚故事。
  此前,李某因运输合同纠纷将王某某诉至法院并胜诉,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以及委托河南当地法院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拒不到庭,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不能让生效判决变成‘法律白条’!”执行干警多次梳理案件材料,并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最终,一条关键信息浮出水面:涉案事故货车已报废,保险公司发放了一笔车辆报废款,但款项去向不明。
  根据此线索,执行干警通过多方努力,与车辆挂靠公司取得联系,核实15万元车辆报废款已由第三人某运输公司代为保管,尚未支付给被执行人。
  为防止车辆报废款流失,执行干警即刻向院领导汇报,同时制定异地执行方案,派出2名执行干警赶赴第三人所在地河南省开展执行工作。到达河南后,执行干警积极与第三人公司取得联系,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代为保管的报废款属于被执行人财产,需配合法院执行。起初,该公司迟迟不予配合。执行干警双管齐下:一方面亮明身份,取得对方信任;另一方面,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解读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阐明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2天的沟通协调,第三人最终同意将代为保管的、无异议的车辆报废款交付法院。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郑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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