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审批单陆续出炉后,企业开办时间悄然缩短,体感温度随之上升。细微变化传递一个信号,制度成本降一寸,市场活力增一尺。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三力”为降成本提供了思想支点,法治则是将支点固定于地基的铆钉。二者同向发力,方能筑就营商环境更厚实的护城河。
一、“政治三力”与法治的同频共振
政治判断力,首先回答“向何处去”。平台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业态风头正劲,监管节奏若稍有迟疑,易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两难。近年来,从个人信息保护法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则及时出台,正是对鼓励创新与规范秩序平衡点的精准拿捏,确保法治航向不偏不倚。与此同时,新业态迭代加速,监管需要预留观察期与压力测试区,通过沙盒机制小步试错、大步迭代,使立法节奏与产业周期同频,避免一法管死或无规可循的两极摇摆。
政治领悟力,重点打通“最后一截路”。建设统一大市场,倘若停留于口号,难免出现“上面放、下面望、中间一道槛”的梗阻。悟透破壁清障要义,方能主动清理隐性准入限制,将顶层设计转化为可执行的执法标准,让好政策顺畅落地。另外,领悟力还体现在对区情差异的精准把握,例如,物流枢纽区域可侧重多式联运规则创新,制造重镇可聚焦产业升级法治保障,避免一个模板的简单复制。比如,浙江在推进数字营商环境建设中,因地制宜推出“企业码”制度,实现政策精准推送、诉求一键直达,正是政治领悟力在地方治理中的生动体现。
政治执行力,最终检验落地成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唯有通过严格、透明、规范的执法司法,才能将条文规定转化为市场主体的现实信任,确保法治要求落到实处。执行环节还可引入效果回访机制,对重大涉企案件进行定期抽查,对执法尺度差异明显的地区亮黄牌,对连续多轮被纠错的地方亮红牌,让执行有尺度也有温度成为常态。例如,深圳率先建立涉企执法备案审查系统,所有涉企检查行为须提前备案、事后评估,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二、现实张力的柔性纾解
隐性壁垒仍待彻底拆除。一些市场准入行政争议仍时有发生,表明“玻璃门”“弹簧门”并未根除,必须坚持一张清单管准入,让规则而非关系说了算。可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异议直通车机制,企业一旦发现歧视性条款,可在线提交异议,由相应层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合法性审查,防止下位文件悄悄上位。此外,应加强对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建立备案审查+企业反馈双轨机制,确保制度供给始终与市场脉搏同频共振。
考核导向尚需全面规范。个别地方为冲名次,偶尔在监管尺度上打折扣,这种苗头应及时纠偏,绝不能以牺牲法治公平为代价。可将执法一致性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对同类案件处罚幅度差异超过合理区间的部门,系统自动预警;对连续多轮被纠错的地方,扣减考核分值,使“指挥棒”真正指向公平。同时,可持续深化执法质量社会评议制度,邀请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代表参与执法满意度测评,推动执法行为从对上负责向对下服务转变。
地方保护须与统一大市场对齐。项目招标、政府采购中的歧视性门槛,与统一大市场要求格格不入,应坚决拆除,让要素自由流向效率最高的环节。建议推广招标文件AI巡检工具,对设置所有制、注册地等限制性条款的,即时提示修改;对拒不改正的,纳入统一信用平台,让“地方墙”在阳光下消融。同时,应加快推动“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落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真正让信用成为市场通行的“硬通货”。
三、深度融合的长效落点
其一,以政治判断力引领制度创新。立足本地产业规划,针对前沿领域开展“小切口”立法,为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提供定制化法治服务。可建立产业、立法双向清单,企业提出需求,立法机关按固定周期评估,成熟一条、纳入一条,实现“企业点菜、立法下厨”的精准供给。例如,成都围绕无人机产业出台《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从空域管理、飞行审批到数据安全全链条规范,既保障产业创新空间,又守住公共安全底线,正是政治判断力在制度设计中的具体体现。
其二,以政治领悟力浸润执法司法。执法人员既要懂法条,也要懂法律精神背后的“国之大者”,善于运用约谈、合规整改等柔性方式,实现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让法治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对轻微违法且及时整改的企业,优先适用首违不罚+合规承诺模式;对屡次触碰红线者,则依法从严,避免柔性异化为纵容。此外,可推动执法说理制度化,要求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同步出具说理文书,讲清法律依据、裁量基准和整改路径,增强企业认同感与遵从度。
其三,以政治执行力夯实法治根基。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同时建立从政策试点到法律制度的常态化转化机制,确保改革成果于法有据、行之久远。可深化执法扫码入企制度:检查人员扫码填写事由、时长、结果,数据实时上传所属层级平台,同一企业固定周期现场检查不超过合理频次上限,真正让企业安静生产。此外,可建立营商环境法治指数,定期发布各地法治建设评估报告,既为地方提供改进方向,也为企业提供投资参考。
执法不松劲、立法不停步、政策不悬空——当“政治三力”与法治轨道真正并轨运行,每一次执法尺度的统一、每一部法规衔接的顺畅、每一项承诺的如期兑现,都会化作可感、可测、可用的稳定预期,为高质量发展积蓄长久动能。(作者:中共忻州市委党校 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