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伯君)近日,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修订发布了《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补贴发放办法》,通过细化服务方式、优化补贴标准、建立质量挂钩机制等举措,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从“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聚焦补贴机制精准化、质量化升级,核心内容包括:按案件场景精准细化补贴标准,刑事案件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划分补贴并明确不同地域办案标准,民事行政案件区分诉讼与非诉讼类,诉讼案件按地域细化补贴,非诉讼案件(如调解、和解)结合受援人数、难易程度定价,跨区域办案标准单独明确,确保补贴与实际工作量、案件难度精准匹配。
建立质量与补贴直接挂钩的刚性机制,案件质量分为“合格”“优良”“不合格”三级,合格案件按标准发放补贴保障基础服务成本,优良案件在标准补贴基础上增发200~400元激励服务提升,不合格案件则不予发放补贴,倒逼服务质量提质增效。
新增两类专项补贴模块,一方面明确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明确不同地点法律帮助值班标准,对为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按办案数量酌情发放补贴;另一方面补充非双休法定节假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补贴,保障热线“7×24”小时全年无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同时规范补贴支付与追责规则,终止或撤销案件按实际进度分段核算补贴,明确无正当理由拖延办案、擅自终止服务、归档材料不达标、案件质量不合格等8类不予支付情形,强化法律援助人员合规履职责任。
据悉,此次修订还衔接我省已建立的案卷评查、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质量监管机制,形成“评估—补贴—追责”完整链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