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专题

紧盯四类重点 建立长效机制

我省启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本报讯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中旬,我省启动为期两个月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覆盖全省有人居住和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及办公、医疗、商业等公共建筑,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风险隐患:
  外墙改造施工隐患。包括违规施工、违法发包挂靠、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违规使用禁用材料与工艺、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及疏散出口、动火用电不规范、施工防火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内部装修改造隐患。包括动火作业不规范管理、设施设备违规安装拆除、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施工区防火措施缺失、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告知风险、审批制度与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等。
  消防设施设备隐患。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水压不足、自动报警与防排烟系统故障、联动控制设施未设于自动状态、消防电源设置不合规、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维保检测不规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缺失或拆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不落实等。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隐患。包括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消防通道与场地被占用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管道井封堵不严、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品、外墙保温系统破损未修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物业服务管理责任不落实等。
  根据省安委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住建厅联合发布的通告,各相关单位须全面自查自改,签字存档并限期整改销案。各地各部门将开展行业排查与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热线举报隐患。(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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