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赴红沙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组织干警赴河北省阜平县晋察冀边区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
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在县党群服务中心开展观摩学习活动
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赴大泉山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举办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
发挥科技助力作用,运用无人机协作公益诉讼办案
向有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七号检察建议
未检干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与行政机关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对纪念碑进行维护修缮
在县城中心地段开展预防毒品犯罪主题宣传活动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
初心如磐担使命,奋楫扬帆勇争先。2021年以来,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依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节约型机关、全省公益诉讼工作五周年优秀集体等荣誉。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 筑牢检察发展基石
灵丘县人民检察院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铸牢“检察忠诚”。
抓牢意识形态,提升宣传质效。该院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聚焦网络意识形态新领域,积极完善涉检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常态化机制,防止涉检舆情发生;积极构建新媒体宣传矩阵,2021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1000余篇,其中原创550余篇,拍摄的宣传视频《公益诉讼在路上》获“2021年度山西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广播电视类三等奖,被中共大同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抓好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灵丘县检察院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构建多元化学习体系,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机关党建,推进基层建设。灵丘县检察院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检察工作质效提升。积极创新党建活动形式,充分利用辖区内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爱党爱国热情;加强支部建设,从年轻党员中选拔2人充实院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力量,为党建工作注入新鲜血液;切实提升党建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程度,大力推动党员队伍建设,2021年以来,先后吸纳3名干警成为正式党员,积极选树党员干警先进典型,1名干警被中共灵丘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榜样。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助力实现创新发展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针对院党组班子老龄化严重、缺乏活力与创新的实际情况,灵丘县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灵丘县委的帮助和支持下,通过内部选拔和交流调任方式任命3名副检察长、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政治部主任,领导班子整体实现了干部年轻化、配置合理化,有效增强了检察队伍创新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将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与各项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日常管理和警示教育,切实把从严管党治检落实落细。大力提升业务智能化水平,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无人机、司法监管电子手环、同步录音录像仪等移动检务信息化装备优势,设置专门检察听证室并投入使用了线上公开听证设备,为检察办案提供重要技术保障。以推动检察办案专业化为着力点,主动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邀请金融税务、环保资源、食药安全等领域的6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2021年以来,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荣获市级表彰19人次,荣获省级表彰4人次,市级业务标兵2人,省级业务标兵2人。2025年,2篇文章分别在山西、安徽等六省法学会组织的“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和全省检察理论年会获奖。
扎实履行检察职能 服务社会大局发展
灵丘县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和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以依法高效履职积极护航新发展格局。
刑事检察向“优”奋进。该院深化追赃挽损,确保案件办理质效,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影响力大、社会侵害度深的特点,注重最大程度实现追赃挽损,努力让被告人主动、自愿退赃,积极弥补社会伤痕,从而保证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2021年办理的孟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案,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效果,入选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2021年办理的吴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分别向农业农村部门、镇政府及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获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2022年办理的乔某挪用公款案,被省检察院评为职务犯罪案件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办理的谭某、刘某故意伤害案和郭某交通肇事案,对当事人均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被大同电视台法制栏目拍摄成专题片在黄金时段展播。制发检察建议,有效规范安全生产,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民事行政检察向“实”突破。该院坚持“精准监督、能动履职”理念,以“我管”促“都管”,将群众反映的热点、痛点作为检察办案的重点,用“检心”暖“民心”。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和“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从多角度多环节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支持。2021年以来,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84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累计120万余元。积极完善案源发现机制,主动加强与法院、行政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持续深化行政检察工作成效。2024年,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办案模式,高效办理蒙某申请撤销冒名婚姻登记监督案,圆满解决了蒙某持续了16年的冒名婚姻登记,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灵丘县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始终做好公共利益“守护人”。深入开展“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三晋乡愁”专项行动,就全县传统村落的保护管理、规划建设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针对性建议;积极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动、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加强与水务部门工作协作,形成水文保护工作合力;加强跨流域环境协同治理,立足县域内唐河、大沙河生态保护,与外省检察机关搭建协作平台,晋冀两地15家检察机关分别会签两项工作机制,助推解决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围绕国有土地、国有财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及行政机关行业监管空白,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对检察机关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介绍,切实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扎实开展司法救助“民心工程”。2021年以来,该院结合“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对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因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害承担养育、赡养义务的妇女等重点人群积极进行救助。2023年,对因儿子离家出走多年,仅依靠亲戚接济和低保金生活的刘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派员三赴湖北省武汉市帮助寻亲,使离别17年的母子得以重新团聚,被大同电视台法制栏目拍成专题片在黄金时段展播,引起良好社会反响。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该院围绕中心工作彰显担当,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与检察办案工作深度融合,持续为社会大局发展贡献检察力量。2021年以来,聚焦重点涉案领域,对案件当中可能存在的社会治理漏洞、行业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先后针对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犯罪、智力残疾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2年,就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发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选为优秀检察建议,2023年,该检察建议再次获评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优秀“三书一函”;2025年,就单位内部管理问题向县残联制发的检察建议入选省检察院2024年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优质案件。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工作目标,加强对盗窃、毁坏窨井盖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常态化开展禁毒、反洗钱、反电诈、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法律宣传活动。聚焦重点经济领域,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典型做法被《检察周刊》刊登报道。
提升未检工作质效。该院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量,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青青伞”未检品牌效应,健全完善未检工作机制。定期邀请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参加未检工作座谈会,形成工作合力;聚焦防范涉未成年人性侵、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杜绝校园欺凌等主题,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围绕学校周边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制发督促监护令,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新征程上,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阎保生 郭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