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霍海燕 史天洋)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源神庙水库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抵达碧波荡漾的水库,沿岸修复一新的防护围栏整齐矗立,醒目的水源保护标识牌规范树立,以往出现的居民擅自下水游泳的现象不复存在……铺开了一幅清澈安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健康与社会稳定。平遥县源神庙水库位于朱坑乡源神村东南,属于惠济河东支上游,承担着4个乡镇居民及工业园区的生活供水任务。2009年,该水库被列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其水质安全直接关乎群众身体健康与区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今年8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水库周边存在部分居民擅自下水游泳的情形,且水库沿岸部分防护围栏遭到破坏,饮用水水体面临污染风险,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该院迅速立案调查,多次前往水库走访,并向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8月25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违法游泳行为,及时修复被破坏的围栏,并进一步加强水源地日常巡护与宣传普法力度,提升全社会水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共同参与水环境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维修隔离铁丝网围栏80米,更新标识牌3块,排查远程监控语音系统10次,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行为警示牌,并修订完善水源地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推动水源保护工作从“事后处置”向“主动防控”转变,切实提升了监管效能。
饮水安全是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着力点。平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流域生态治理等重点领域,建立“专项监督+持续跟进”长效机制,织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网。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推动“守护水源就是守护生命线”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