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阳县发生一起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经中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调查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冯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冯某骑自行车行至水峪村附近向左转弯横过道路,与同向后方由南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与小型轿车不同程度受损。大队调查认定,冯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民警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李鹏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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