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这一年,晋中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156”战略举措、纵深推进打好“五张牌”,深耕“晋中检察·检护晋商”党建品牌,在平安建设、民生保障、法律监督的征程上步履不停,用一个个扎实案例、一组组有力数据,绘就了一份成色十足的检察“成绩单”。
利剑斩顽疾,铸牢“安全盾”
平安是发展的“定盘星”,法治是营商的“护身符”。2025年,晋中市检察机关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以雷霆之势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07件1177人,提起公诉2261件2974人,用司法力量为平安晋中筑起“铜墙铁壁”。
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晋中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执行市级院统一把关机制,坚持“不漏不凑”原则,对3件涉恶案件把关研究,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面对电信网络诈骗这一民生痛点,深化“断卡”“断流”“拔钉”专项行动,提起公诉370件504人,从源头遏制网络诈骗蔓延态势。
刑事“挂案”久拖不决,既侵害当事人权益,也浪费司法资源。对此,晋中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成功清理各类刑事“挂案”407件,相关经验被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推广,榆次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入选全省刑事“挂案”清理典型案例。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培育,离不开司法的阳光雨露。晋中市检察机关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涉众型犯罪,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6件38人,提起公诉13件34人;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件5人,提起公诉5件6人;提起公诉洗钱犯罪6件6人。太谷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司法暖人心,守护“烟火气”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晋中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头,用一件件有温度的司法实事,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个角落。在食药安全领域,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当发现4家生猪屠宰企业存在不规范操作时,检察机关迅速亮剑,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专项整治,从源头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针对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创新打造具有晋中特色的助老护老检察履职模式,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撑起“法治保护伞”。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晋中市检察机关用“检察蓝”为孩子们筑起安全港湾。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2场法治宣讲如春雨般滋润15万余名师生心田;创新举办“牵手杯”中小学生法治宣讲比赛,316所学校踊跃参与,收集532件作品。“驼铃新声·牵手护未”帮教活动独具匠心,构建起“文化寻根+精神塑性+行为矫治”三位一体帮教机制,助力134名帮教对象或重返校园或掌握一技之长,相关经验被最高检采纳推广,为罪错未成年人点亮重生之路。
为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晋中市检察机关做实做细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0件,帮助147名农民工讨薪103.79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8件,发放救助金98.44万元,救助特殊群体32人。在信访工作中,构建“检察+综治”协同联动模式,建成24小时自助检察服务终端,受理各类信访1582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晋中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被冒名犯罪信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用跨区域一体化办案模式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精准破难点,擦亮“公平尺”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责,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25年,晋中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以创新赋能监督,以质效彰显公正,让公平正义的光辉照亮社会每个角落。
刑事检察领域,率先在全省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出台两项工作办法,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撤案62件,纠正漏捕18人、漏罪39人、漏犯6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222件次。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1件,提请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7件,立案369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6.5万余吨、生产类固体废物3600余吨,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736万余元,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国有资产。
实干铸辉煌,收官启新程。2025年,晋中市检察机关收获满满:32件案件、事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1件检察建议获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第一名;8篇理论文章在全国、全省获奖,9个省级课题立项;9个集体、15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站在新起点,晋中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怀揣法治初心、扛起检察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作为,在保障民生中传递温度,在法律监督中守护公平正义,以更优检察履职为晋中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本报记者袁慧芳 关振瑛 通讯员余伟 霍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