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二红 通讯员张亚平)近日,永济市行政复议局创新推行“复议+调解+宣传”工作模式,将调解触角向前延伸,把普法宣传融入纠纷化解全过程,成功在行政复议程序启动前,实质性化解一起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行政争议,让一位八旬老人解了“法结”,也纾了“心结”。
年过八旬的张大爷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依法处以20元罚款。老人对此不服,认为自己“骑得慢、路程短”,且“从来没出过事”,遂向永济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我不是在乎这20块钱,我就是觉得委屈。”张大爷在申请中表示,自己是老年人,骑行速度慢且仅短途出行,处罚过于严苛,视力、听力均不佳的他,独自办理复议事项也存在实际困难。
永济市行政复议局工作人员在获悉该案苗头后,并未坐等案件“上门”,而是主动启动“复议前置调解”机制,联合交警部门民警组成“调解+普法”小分队,前往张大爷家中进行现场调解与释法说理。工作人员没有简单就案说案,而是耐心倾听,与张大爷促膝长谈。张大爷坦言,知道需要戴头盔,但觉得麻烦,也抱有“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被罚后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心里有气。针对张大爷的疑惑和心结,工作人员采取“拉家常”式的普法,调解人员结合近期发生的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说明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表示处罚不是目的,保护安全才是初心。同时,交警人员现场演示了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
经过近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与宣传,张大爷的情绪逐渐平复,态度发生了转变,当场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以后一定戴好头盔,还要告诉老伙伴们都要注意安全。”
一场潜在的行政纠纷,在复议程序启动前便得以圆满化解。借此机会,永济市行政复议局与交警工作人员还在张大爷所在的社区开展了“微宣讲”,向周边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册,结合此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醒居民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此次“上门调解+宣传”的成功实践,是永济市行政复议局深化“复议为民”、探索行政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的缩影。通过将调解环节前置,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化解,将普法宣传融入调解过程,变简单决断为情理法交融,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
永济市行政复议局相关人员表示,将继续完善“复议+调解+宣传”工作机制,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加大普法力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内部,助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