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天平守故里 山河万象新

——从省高院工作报告看司法护航各地发展民生图景

  省高院工作报告里,字字句句勾勒着各地法院深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轨迹。从并州太原到河东运城,从云州大同到汾水吕梁,全省法院以精准司法护航发展、以温情司法化解纠纷、以硬核司法守护正义,让法治光芒照亮三晋每一片土地,为家乡发展筑牢法治屏障,让民生幸福更有质感。让我们循着省高院工作报告的脉络,走进全省各地,感受司法护航家乡发展、守护民生幸福的鲜活力量。

——太原——

  太原市两级法院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对逃匿国外的王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依法裁定没收违法所得4981万元,坚决落实“打财断血”要求;坚持反腐惩恶零容忍,依法判处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彰显党中央及省委重拳反腐的坚定决心。
  围绕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某能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技术合同纠纷,引导双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推动建成VR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助力传统能源行业数字化升级;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清和元”商标侵权纠纷案,严厉惩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审理“金山楂”“蟠形冬枣”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切实保护种业“芯片”。
  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太原中院在审查某局对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执法问题后及时向市政府制发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正“小过重罚”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同时,畅通司法沟通渠道,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律师代表意见建议,在微信公众号增设“约见法官”功能,定期开展集中约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大同——

  大同市两级法院聚焦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审理开具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医疗保险基金等欺诈骗保案件。其中,艾某某等诈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切实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依法支持某建设工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筹措资金支付农民工欠薪,该案入选最高法院“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研究提出“减碳代偿”方案,推动某电力公司以3150吨烟尘、氮氧化物减排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双赢。
  坚守司法公正底线,大同中院明确“订婚事实不影响强奸犯罪构成”裁判规则,在席某某涉嫌强奸案中,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依法认定其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该案有效厘清社会认知、破除陈旧观念,为树立正确婚恋观、弘扬法治精神发挥积极引领作用。

——朔州——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家事纠纷温情化解,在王老太赡养纠纷一案中,邀请乡贤参与调解,援引村规民约做实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弥合亲情裂痕,促成3子女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应县人民法院聚焦金融风险防范,针对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审查不严格、催收不及时等问题制发司法建议,推动金融机构建立10项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立足乡村生态保护,向村民释明沼液肥绿色循环利用技术优势,通过释法明理成功化解40余起涉农环保纠纷,实现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协同推进。

——忻州——

  忻州市两级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冒充记者对103家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让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宁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私挖长城城墙的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长城保护专项治理,切实守护历史文化遗产。忻州中院还设立律师联络工作专责部门,主动走访当地律协和律师代表,常态化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全面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

——吕梁——

  吕梁市两级法院坚守安全生产司法底线,依法审结永聚煤业重大火灾事故案,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司法追责,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司法防线。
  严厉整治网络乱象,柳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散布网络谣言、侮辱谩骂他人的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责令删除侮辱信息并公开赔礼道歉,净化网络生态、保护公民人格尊严。
  助力乡村经济发展,交城县人民法院执结涉村委会执行案件60件,化解村级债务220.85万元,有效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打击涉众性经济犯罪,全市多家法院依法审结诈骗群众千余人、涉案金额5亿余元的“智天金融”涉众型系列诈骗案件21件82人,有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晋中——

  晋中市两级法院保持禁毒工作高压态势,对跨境走私、大宗制造贩卖毒品的主犯邰某某依法执行死刑,坚决释放涉毒必惩、惩毒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守护一方平安。
  强化品牌司法保护,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司法保护力度,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广誉远”为驰名商标、“龟龄集”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切实保护地方特色品牌知识产权。围绕企业纾困解难,和顺县人民法院在某热力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针对重整方案屡次不通过的情况,依法行使强制批准权,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完成企业技术改造,让企业重焕发展生机。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注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现场调解方式,妥善化解25名业主与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纠纷,促成双方依法理性维权并达成调解协议,该案成功入选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阳泉——

  阳泉市两级法院持续深化禁毒斗争,保持严惩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对跨境走私、大宗制造贩卖毒品的主犯李某某依法执行死刑,彰显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创新劳动纠纷化解机制,运用“五方联调”工作机制,推动劳动关系、工伤赔偿、职工保险等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去年相关案件数量同比下降70%,该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

——长治——

  黎城县人民法院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立非遗司法保护基地,抽调刑事、民事、执行干警组建专业化非遗司法保护团队,实行专案专办工作机制,在某“黎侯虎”非遗保护企业欠款纠纷中,高效推进案件办理,一周内即为企业追回欠款,为千年非遗传承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晋城——

  晋城市两级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司法工作,其中,沁水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经验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党建案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司法实践。
  践行生态修复司法理念,阳城县人民法院将生态修复成效纳入司法裁判重要考量,在非法采矿案件中,责令被告人原某某等人聘请专业机构对破坏的耕作层进行生物改造、土壤熟化,推动受损土地重新达到耕地标准,切实落实落细“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沁水法院创新司法服务模式,以“活封+经营抵债”模式妥善化解某文旅小镇900余万元债务纠纷,带动周边200余名村民就业,有效助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聚焦民生权益保障,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外卖骑手与电商平台的劳动关系,帮助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快递员获得赔偿29.8万元,切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泽州县人民法院打击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依法对以交友聊天、投资消费为名诈骗368名中老年人76万余元的郭某某、陈某某等5人判处有期徒刑,守护老年人财产安全。

——临汾——

  临汾市两级法院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对截留学生餐费、贪污学校膳食资金的某中学校长赵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切实守护校园民生资金安全。
  围绕企业破产重整和资产盘活,翼城县人民法院在某钢铁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有效促进闲置、低效存量资产合理利用,成功盘活资产6.6亿元,妥善安置企业职工971名,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襄汾县人民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对明知企业已结清拖欠农民工工资,仍作出“顶格处罚”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依法裁定不准予执行,该案入选最高法院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
  注重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曲沃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校园欺凌案件中,积极帮助遭受欺凌、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小宇申请生活救助金,同时促推涉案学校完善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举措,乡宁县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移送通知书》,督促157名存在拒执行为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优化乡村司法服务,联合市工商联设立惠企兴农服务调解专区,实现涉农纠纷“一处跑、高效解”。

——运城——

  运城市两级法院创新司法服务举措,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覆盖立、审、执全流程的司法释明体系,开通“司法释明预约”小程序,通过主动释法、精准答疑,促推3364件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服判息诉、自动履行,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3.4%。夏县人民法院强化府院联动和跨区域协作,先后与永济、平陆等地党委、政府及法院召开联席会,建立健全协同解纷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变被动应诉为主动解纷,该工作经验荣获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5年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创新案例”。
  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底线,万荣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跨省收集、非法倾倒、堆放1.44万吨危险废物铝灰的袁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判令其承担铝灰转运、处置费用1000余万元,该案入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垣曲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失联十余年、“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与孩子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保姆为监护人,切实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实处。稷山县人民法院还推动司法服务数字化,将解纷功能嵌入“未来乡村”App,实现涉农纠纷“线上办、高效解”。

——太铁——

  太原铁路两级法院聚焦职务犯罪惩治,依法判处在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贿赂的某医院院长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切实筑牢医疗卫生领域廉政防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认定医美服务的消费属性,针对经营者的商业欺诈行为依法判决“退一赔三”,同时适时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规范医疗美容诊疗行为的司法建议书,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曹佩 通讯员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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