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大同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本报讯(记者宋建峰)近日,大同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旨在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大同市总工会提醒全市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核心条款,如实告知劳动者相关岗位要求;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杜绝就业歧视,不针对劳动者的恋爱、结婚、生育等方面设置就业限制;平台企业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要科学制定劳动报酬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针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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