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聚焦

从“输血式救助”到“造血式帮扶”

——忻州市检察机关助残疾妇女走出生活困境

  “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这3万元司法救助金,不仅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还给了我好好生活下去的勇气。”3月11日,多重残疾的刘女士在家人搀扶下,将一面印有“检察为民办实事,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哽咽的话语中饱含感激。
  在忻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全力帮扶下,困扰刘女士生活20年的困境终于迎来转机,让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1976年出生的刘女士,自幼身患多重残疾,伴有精神疾病,劳动能力受限,生活难以自理。1996年,刘女士与宋某结婚并生育子女,却在婚后长期遭受婆家欺凌,基本居住权益无法保障,婚姻生活苦不堪言。2002年,刘某病情加重复发,需终身服药控制,但其丈夫宋某拒不履行扶养照料义务,对其病情置之不理。无经济来源的刘女士只能依靠年迈的母亲照料,老人既要承担其日常起居,又要负担高额医疗费用,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2025年,刘女士与夫家再次发生激烈争吵,绝望之下离家出走,险些遭遇意外,万幸被亲友及时寻回。这次惨痛经历,让刘女士和家人下定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这段婚姻关系。可由于刘女士智力存在障碍,自身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维权之路屡屡碰壁,再加上长期无经济来源、药费开销巨大,她的生活陷入绝境。
  一次偶然机会,刘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定襄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检察官倾听了她的遭遇,当即决定全力介入帮扶,第一时间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院第三检察部,依法依规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全程为刘女士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帮她打通维权堵点。在检察机关的全程监督和有力推动下,刘女士顺利与宋某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只是帮扶的第一步,考虑到刘女士无经济收入、需终身服药且家庭极度困难的实际情况,忻州市检察院与定襄县检察院迅速启动联动救助机制,开通救助绿色通道,帮刘女士审批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精准解决了她当下最急迫的医药费、生活费难题。为了让刘女士摆脱“一次性救助”的局限,能够长远安稳生活,定襄县检察院持续跟进多维帮扶:主动对接县妇联,将刘女士纳入“母亲邮包”公益项目重点关怀对象,持续给予生活物资与情感关怀;积极协调属地村委会,结合刘女士身体状况,为她介绍力所能及的环卫公益性岗位,让她每年可稳定赚取7200元劳务收入,彻底打通“救助+就业”的帮扶链条,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帮扶”的转变,为困难群众长远生活筑牢坚实保障。
  国家司法救助,既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检察机关为困境群众纾困解难、传递司法温情的核心举措。近年来,忻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主动担当、精准发力、提质增效,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依托数字检察赋能,忻州市检察院自主研发“司法救助线索发现数据模型”,彻底打破传统救助模式“被动等待”的局限,实现司法救助线索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预警、精准发现”的跨越式转变,让困境群众能够第一时间被关注、被帮扶;强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聚焦县级检察院司法救助资金保障短板难题,常态化开展联动救助,全力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到位、直达快享;深化多维衔接帮扶,以牵头会签的《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抓手,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支持、生活帮扶、社会救助、心理疏导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帮扶体系;健全跟踪回访长效机制,对所有救助对象开展常态化回访,细致了解生活改善情况、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跟进后续帮扶,不断巩固救助成效,让司法温暖真正直达群众心底。
  一面锦旗,承载的是群众的信任与感激;一次救助,彰显的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忻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更实举措、更暖服务,把司法为民的初心落到实处,让公平正义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本报记者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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