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文博 通讯员杨梅婷)3月24日,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义平主持召开一起危险驾驶罪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及值班律师全程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阐明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参会人员围绕案件事实、情节、法律适用等展开讨论,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认为该决定兼顾法理与情理。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长王义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深入剖析醉驾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提醒其算清酒驾的“法律账”“家庭账”“社会账”,严守交通法规。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将汲取教训,杜绝再次违法。
此次听证是岚县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该院将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以高质效检察工作守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