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大同市出台电动自行车经营“八严禁”规定

  本报讯(记者宋建峰 通讯员高雅敏)日前,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电动自行车经营“八严禁”规定,严格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从源头筑牢安全监管防线。
  此次出台的“八严禁”规定覆盖电动自行车经营全链条,并划定清晰合规红线。规定要求严禁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器配件;严禁销售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等;严禁销售尺寸、质量、车速不达标及预留解速“后门”的整车;严禁销售电池、电机等超标配件;严禁发布解限速、增容量等违规宣传信息;严禁拆改限速装置解码提速;严禁改装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严禁加装车厢改变车辆结构。
  大同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八严禁”为监管准则,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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