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找准“标尺” 结出硕果

——平遥县检察院深化典型案例培育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典型案例是法治宣传最生动的教材。近年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将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养、提高办案质效的关键抓手,创新构建“发现—培育—撰写—运用”一体化培育机制,推动典型案例在数量和品质上实现双突破。
  2025年,该院共有11件案件入选省、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7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3份检察建议涉及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质案件,3件案例写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案例培育工作成效显著。

高位统筹,凝聚合力
明确“谁来培育”

  该院将典型案例培育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精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及助理组成的专项工作专班,打破部门界限与信息壁垒,构建“一体协同、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紧密结合最高检及省、市检察院案例评选标准,立足平遥古城保护、文旅产业发展、牛肉知识产权保护等县域特色,科学制定年度培育计划,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出台关于加强案例研究工作的办法,将案例培育成效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核,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定期开展优秀案例表彰与经验交流活动,营造人人争办精品案件的浓厚氛围。

全程精耕,链式管理
破解“如何培育”

  坚持“办案即培育”理念,该院将精品意识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对具备潜质的“种子案件”跟踪培育,实现案件办理与案例培育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精准筛选,夯实培育基础。典型案例的生命力根植于优质案件。该院坚持同步研判,在案件受理甚至提前介入阶段,便以典型案例视角审视案件,敏锐发掘其在法律适用、政策导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典型价值和示范意义。该院在办理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产、销售假药案时,检察官提前介入,敏锐发现该案涉及跨区域犯罪链条,社会危害性大,极具警示教育和类案指导价值,遂将其列为重点培育案件,全程引导侦查,夯实证据,该案最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同时,该院紧扣县委中心工作、社会关切热点及检察履职重点,广泛筛选“种子案件”,建立覆盖民营经济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多领域“案例储备池”,确保培育工作靶向精准、有的放矢。
  精细打磨,提升案例品质。严格对标最高检、省检察院案例撰写规范,该院将“精品标准”贯穿于办案与撰写各环节。撰写阶段,精心提炼关键词、要旨、检察履职过程与典型意义等核心要素,推动个案经验向类案规则升华。办理某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时,检察官严格遵循撰写体例,清晰呈现检察监督切入点、履职过程与办案效果,并实行“检察官自审—部门内审—专班复审—上级院指导”四级审核机制,确保案例事实清楚、逻辑严谨、说理充分、格式规范。
  多元宣传,释放案例效能。该院坚持培育与推广并重,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矩阵。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等专栏,生动讲述办案故事;线下,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由案例承办人分享培育经验。该院积极拓展外部宣传渠道,周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经媒体报道后,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成功入选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实现“办好一案、治理一片、影响一面”的示范效应。

深化运用,赋能实践
做实“成果转化”

  典型案例的价值在于运用和指导实践。平遥县检察院着力推动案例成果转化为提升履职能力、促进社会治理、强化法治宣传的实效,让案例“活”起来、“用”得好。
  以案促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该院建立案例与检察建议联动机制,针对案例反映的共性问题和行业监管漏洞,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源头防治、系统治理。去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质案件的3件检察建议案件,正是“从个案中发现类案问题,通过监督促进系统治理”的生动实践。平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案例指引作用,通过类案参照统一司法尺度,校准办案思路,推动检察工作从“过得去”向“求极致”迈进。
  以案促学,淬炼过硬检察队伍。该院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案例评析、经验交流等活动,引导干警从“办案工匠”向“案例高手”转变,从“按部就班”向“追求卓越”跃升。深化案例理论研究,深挖其法理价值和实践指引,探索转化应用路径,形成高质量理论成果。该院“指导性案例参照适用机制研究”荣获2023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三等奖,实现业务实践与理论研究的双向赋能。
  以案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该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典型案例作为法治传播的鲜活教材,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师生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以案例解读传递法治精神,增进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认同。
  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办理类案的“标尺”,是检察履职水平的“测量尺”,也是破解实践难题的“金钥匙”。平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表示,该院将继续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持续深化案例培育机制,不断拓展成果转化路径,以更多精品案例引领检察履职提质增效,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袁慧芳 王雪 通讯员米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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