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机动车维修行业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经营备案是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的第一道关口。近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多家维修企业存在“有工商登记、无行业备案”的违规经营情形。部分企业甚至缺乏必要维修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隐患。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维修市场秩序,还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负有备案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稷山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建议对未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排查整治,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推动行业长效治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并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工商登记—行业备案”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对新设企业的动态监管。同时,通过组织行业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维修企业的规范经营意识。
此次专项监督不仅推动解决了部分企业“脱管漏管”的问题,还通过“个案办理—行业整治—制度完善”的路径,推动建立了多部门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稷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以“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模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魏巍 古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