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永吉)日前,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布了今年3月份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为社会各界敲响安全警钟。
全省因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6起,同比下降76%,未造成人员伤亡,从起火地区看,运城市2起,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吕梁市各1起;从持证及审批情况看,施工单位(个人)持证1起,未持证5起,1起已进行动火审批,5起未进行动火审批;从动火作业“六必须”落实情况看,1起已落实动火作业“六必须”,5起未落实动火作业“六必须”。
建筑保温材料方面,共接报外墙保温材料火灾3起,同比下降57.14%。从分布地区看,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各1起;从分布建筑场所看,2起为普通住宅外墙,1起为高层公共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系统。
电动自行车方面,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起,同比下降66.67%,未造成人员伤亡。从分布地区看,晋中市2起;从起火原因看,蓄电池故障(热失控)1起,1起为外来火源;从起火位置看,室外停车棚、道路上各1起。
此外,总队还公布了3月份的火灾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3月12日,运城市盐湖区周西路中银大厦火灾造成外墙局部受损,此起火灾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1平方米,起火部位中银大厦一层4号商铺南侧门框铁横梁切断处,起火原因为违规动火作业(气体切割)。盐湖大队于3月31日对中银大厦物业经理雷某未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给予警告处罚,对施工人员毛某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3月14日,晋中市祁县城区中汇广场附近发生一起低速电动车火灾,该电动车起火时处于行驶过程中(蓄电池碰撞后着火),过火面积约0.5平方米,起火场所为道路,起火物为蓄电池,起火原因系蓄电池故障(热失控),无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