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法治副校长“真管事儿”

  “对不起,我不该动手打人。”
  “没关系,我也有错在先。”
  在太原市迎泽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迎泽区矛调中心”)调解室,在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同时也是法治副校长的樊丰琴见证下,某小学学生小浩与小宇终于握手言和。原本险些对簿公堂的双方家长,也终于放下心结。
  这起纠纷的起因并不复杂。今年3月,小浩与小宇在学校走廊不慎相撞,小浩膝盖擦伤。随后因口角升级为推搡,小宇致小浩牙齿松动,经诊断为牙根损伤,需定期复查。事后,双方家长又因赔偿问题争执不断,学校多次调解未果。
  学校负责人想到了该校法治副校长樊丰琴,看能否不起诉,把两个孩子的事妥善化解。
  “如果真走到起诉那一步,两个孩子以后怎么相处?两个家庭的心结怎么解开?”樊丰琴接到求助后,决定启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调解当天,樊丰琴没有急着谈赔偿数额。她先让两个孩子分别讲述当天发生的事,接着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一步步引导他们换位思考。随后,樊丰琴又向双方家长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人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等的法律规定,并逐一核对了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
  “大家都是做父母的,孩子受委屈了会心疼,这很正常。但也要想一想,这样争来争去,最受伤的是谁?是孩子。”这句话,让双方家长都沉默了。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小宇家长一次性赔偿小浩各项损失6000元,小浩家长不再主张其他赔偿。
  “涉及未成年人的纠纷,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算成长账、感情账。”调解结束后,樊丰琴说,“让两个孩子心平气和地化解纷争,比一纸判决更有意义。”
  这起案件虽小,却折射出法治副校长的“实质化履职”。过去,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往往被简化为“每学期讲一堂法治课”。而近年来,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法治副校长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能够帮助学校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引导矛盾纠纷在诉讼前端化解,才是法治副校长真正‘管事儿’的体现。”迎泽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迎泽区已经建立起一套可复制的机制。该区检察院与矛调中心达成深度合作,将涉及损害赔偿的校园纠纷、轻微人身损害案件等,积极引入迎泽区矛调中心进行专业调解。这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更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怨生”。
  “小事不出校,矛盾不成讼。”这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校园治理中的生动实践。迎泽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与矛调中心的协作,用专业的调解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在诉讼前端化解。

本报记者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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