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家中漏水泡坏电梯 维修费谁担?

  人在旅途,家被淹了,还泡坏了整栋楼的电梯——太原业主周某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物业公司紧急处置并垫付3000多元维修费后,向周某追偿。然而,周某却备感委屈。双方从争执、报警到对簿公堂。近日,这场纠纷在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被圆满化解。
  2025年8月某日凌晨4时许,太原市小店区某小区保安巡逻时发现周某家中漏水,积水已漫至电梯区域。多次敲门无人应答,保安当即关闭供水,上报物业负责人,与值班人员一同清理积水,并紧急联系电梯维保人员到场检修。
  物业人员联系了周某,周某正与家人在外旅游,只能拜托亲戚帮忙处理。电梯因为被水浸泡,已经打不开门,电梯维修公司工作人员为此购置了开机控制器,大约4天左右到货。更换开机控制器后,维修人员打开电梯查验,发现电梯损坏严重,还需要更换两个配件。但此时周某还未返回太原,物业电话沟通征得其同意后,委托维修公司购置并更换了配件,前后共产生维修费用3000余元,物业先行垫付。
  从8月事发到9月,物业公司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周某到物业协商解决。但周某前期旅游未返回,返回后又迟迟未去物业协商。直到9月中旬,双方才坐到一起沟通赔偿事宜。周某虽认可漏水造成电梯损坏的情况,但对物业的处置有些质疑,认为从发现漏水到维修好时间太久,物业也未留存相关维修照片、视频,存在一定过错,且自己交纳的物业费是包含电梯费的,物业应承担部分比例的责任。其间,双方僵持不下,物业报警处理,但警方表示,该纠纷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前不久,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法庭。庭前,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但周某只愿意承担2000元维修费。法官决定先开庭,经过庭审举证质证辩论环节,事件经过更加清晰。此时,征询双方意见,和解金额差距已从庭前的1000多元降到几百元。休庭后,法官继续做双方工作,并邀请多元解纷中心特邀调解员薛永萍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重在讲情理,电话联系物业经理,从物业管理、小区和谐氛围入手,经过耐心劝说,物业经理同意让步;法官重在讲法理,通过损害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责任划分等角度劝说周某要积极承担责任。待时机成熟,调解员将双方领到调解室面对面沟通,最终达成协议,周某当场支付维修费,物业公司出具撤诉申请,一场纠纷圆满化解。

本报记者王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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