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俊鸿)日前,省消防救援局公布了今年5月份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为社会各界敲响安全警钟。
5月,全省因动火作业引发火灾5起,同比下降77.27%,未造成人员伤亡。从起火地区看,晋中市2起,均为人员密集场所,已对违规动火作业现场操作人员分别作出500元、200元行政处罚;长治市2起,其中1起为人员密集场所,已对违规动火作业现场操作人员予以500元行政处罚;大同市1起,已对2名违规动火作业现场操作人员予以共400元行政处罚,行政拘留1人。从持证及审批情况看,5起涉事施工单位(个人)均未取得动火作业证件,且全部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从动火作业“六必须”落实情况看,5起火灾均未落实动火作业“六必须”要求。
建筑保温材料方面,5月份未发生建筑保温材料火灾。
5月,全省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8起,同比上升4起,未造成人员伤亡。从分布地区看,太原、晋中、晋城各2起、长治、忻州各1起;从起火原因看,车辆电气线路故障4起,遗留火种1起,其余3起正在调查中;从起火位置看,露天场所、道路上各3起,室外停车棚、室内门厅各1起。
此外,省消防救援局还公布了5月份的火灾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5月7日,大同市贺平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新平旺生活超市)发生1起动火作业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焊渣掉进一楼铝塑板塑料桶里引燃可燃物;本次火灾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2500元,无人员伤亡。目前,已对2名违规动火作业现场操作人员依法予以共400元行政处罚,1人被行政拘留。
5月14日,晋中市介休市经天路韩屯村东大街54号门面房的永岐农家饭庄屋顶平台发生火灾。起火原因系工人杜某某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储油罐泄漏的甲醇所致,直接财产损失500元,过火面积2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目前,已依法对违规动火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杜某某处以500元罚款。
5月12日,晋中市太谷区金祥之都小区发生1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该电动自行车2025年10月购入,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气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继而蔓延所致。电动自行车品牌为金箭,蓄电池生产企业为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电池型号为铅酸电池。
5月17日,晋城市泽州县义信小区发生1起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00元。该电动自行车2023年5月购入,起火原因系电池线路故障所致,电动自行车品牌为新日,电池品牌不详,电池型号为铅酸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