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厘清纠葛 留下体面

——晋中榆次法院柔性调处一起离婚纠纷

  每一件诉至法院的离婚案,都意味着家庭矛盾的激化。如何办理好离婚纠纷,于法院干警而言,不仅是法律条文的精准应用,更是对司法智慧的深刻考验。
  近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修文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让当事人激烈的情绪宣泄归于理性,为当事人体面告别、重新生活铺就了温情之路。

唇枪舌剑
破碎婚姻进入倒计时

  “我一定要离婚!孩子归我,她每月给2000元抚养费,以后孩子的教育医疗支出她也得分担。她拿着的20万存款和那辆汽车都得分割,还有,她出轨了,还和别人生了孩子!她必须赔偿我10万元离婚损害赔偿金!”调解室里,张先生的声音带着压抑已久的愤怒与委屈,情绪几近失控。
  而对面的李女士同样眉头紧锁,语气急促地反驳:“离婚可以,但孩子得归我,按他说的,他每月给我2000元抚养费。哪来的20万元存款?婚后日常开销早就花光了!我没有出轨,更没有私生子,赔偿金绝不可能给!村里的房子他住着,我在外租房,这套房也该有我的份额!”
  双方诉求针锋相对:既有对婚姻过错的激烈指控,也有子女抚养权的据理力争,更有财产分割的分毫不让。激烈的对立情绪,也让承办法官深感棘手。
  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法官没有急于评判,而是温和引导双方倾诉,耐心倾听每一份诉求与不满,试图在混乱的对立中,找到化解矛盾的共识与支点。

温和引导
厘清脉络分步施策

  经过细致询问、逐一核实,案件核心事实逐渐清晰:双方已分居两年,孩子长期跟随张先生生活;婚内确有一辆轿车,现由李女士使用,价值约数千元;关于“出轨生子”的指控,李女士始终否认,张先生也拿不出实质证据,甚至连主张的“20万元存款”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明;李女士主张的村里房产属张先生父母所有。
  厘清事实脉络后,法官分步施策、层层化解——
  针对子女抚养,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结合长期跟随张先生生活的现状,建议抚养权归张先生,参考本地农村生活水平,提议李女士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关于财产分割,针对张先生主张的20万元存款及将来教育、医疗开支,因缺乏证据支撑,法官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劝其理性放弃。
  对于李女士主张的村里房产份额,明确该房屋属张先生父母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引导其放下不合理诉求;针对婚内购买的轿车,明确车辆归一方所有,需向另一方补偿车辆价值的一半。
  然而,最核心的“离婚损害赔偿金”争议,让调解再度陷入僵局。张先生咬定“过错”不放,只因手头没有确凿的证据,才愿意从10万元降到2万元;李女士则坚决否认,称一分赔偿金都不会出。

充分共情
“绣出”体面结局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官充分体察双方心结:张先生因婚姻破裂长期承受精神内耗,满心委屈无处排解,想要通过损害赔偿讨回公道、慰藉自身的情感创伤,这是其僵持不退的核心原因。而对于李女士而言,在无实质证据佐证婚内过错的前提下,其坚决否认相关指控,不愿背负不实负面评价,因此始终无法接受高额惩罚性赔偿的调解方案,这也是双方争议难以调和的关键症结。
  放缓语速,法官以共情替代说教:“张先生,你的委屈我完全理解。但离婚这道坎,影响的不只是你们,更是孩子未来对父母的认知。婚姻的对错已成过往,重要的是让孩子在成长中,依然能感受到父母完整的爱。如果双方为赔偿金闹得不可开交,势必影响孩子的成长,真的值得吗?”
  张先生沉默了,紧握的双拳慢慢松开。见男方态度松动,一直紧绷的李女士也卸下防备,眼眶泛红,主动开口:“这两年我没尽到母亲的责任,每次探望都争吵,根本没法好好陪孩子。大人的矛盾,不该让孩子受罪,我心里一直很愧疚,亏欠孩子太多,我想多补偿他。”
  李女士的坦诚愧疚,让张先生激动的情绪得以平复,也让法官找到化解僵局的关键思路。他顺势接过话茬,在法理的尺度上,绣出了最精妙的一针:“与其聚焦于言语的对峙,纠结于婚姻失败的过错,不如切实地尽到婚姻内未尽的职责,把争议落脚到孩子的未来。分居两年,孩子一直由张先生抚养,张先生付出了更多的辛劳,李女士向张先生适当支付经济补偿1万余元。从今往后,李女士每月再付8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这样既补偿了张先生的付出,也让李女士尽到母亲的责任,更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这番提议,兼顾情理、贴合法理,既安抚了张先生的情绪,也契合了李女士弥补孩子的心意。双方不再执着于彼此的过错,转而聚焦孩子的成长,紧绷的对立氛围彻底消散。
  签字那一刻,张先生僵直的肩膀松弛下来,长舒了一口气;李女士轻轻抹去眼角的泪水,神情中多了一份释然。两个成年人在历经情感风暴后,最终选择为了孩子撑起一片晴空。这场调解,吹散了硝烟,厘清了纠葛,留下了体面,这或许就是法官送给这个破碎家庭最好的“结局”。

法官手记

  回望这起案件的破局之路,我们不禁陷入深深的思考:逻辑严谨的法律条文,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有时难免显得生硬冰冷。法条与现实的落差里,人心的委屈与不甘往往无处安放,而能够接住这些情绪的,恰恰是共情与善意——这正是司法温度的来源。身为法律从业者,若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初心,在法理的尺度上精雕细琢,便能搭建起连接法理与人心的桥梁,让司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迸发出化解矛盾、治愈人心的智慧与力量。

本报记者曹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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