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巡回审理修复亲情

  因子女间多年矛盾,导致九旬老人长期“滞留”养老院、拖欠服务费用多年。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古交法庭采取巡回审理方式,联合派出所、民政部门及当地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原告为本地某养老院,被告为年逾九旬的老人王某及其多名子女。据悉,王某的子女们早年因家庭琐事心生嫌隙,在将老人送入养老院后,彼此沟通严重不畅,相互推诿,竟长期未予探望,并逐渐停止支付养老服务费用。养老院多次联系无果,无奈将老人及全部子女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服务合同,判令子女们接回老人并支付拖欠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此案表面是合同纠纷,实为家庭矛盾的集中爆发,简单判决无法化解心结,反而可能使九旬老人陷入无人赡养的困境。为此,法院确立了“调解优先、巡回审理、多元联动”的工作思路,并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既方便高龄老人参与诉讼,又便于就地化解矛盾,同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然而,调解工作远比想象中艰难。子女们各执一词,情绪对立严重。在一次法院组织的调解过程中,兄妹几人因言语不和,多年积怨瞬间爆发,竟在调解现场互相指责、激烈争吵,进而大打出手,场面一度失控。危急时刻,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介入,果断制止冲突,依法将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分开,并进行严肃的口头警告和释法说理。
  派出所的及时介入稳住了场面,也让子女们从冲动中清醒过来。趁此时机,承办法官继续组织调解,并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全程参与。村委会干部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多次分别上门走访,深入了解矛盾根源,从乡规民约、家族亲情、邻里舆论等角度耐心劝导。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则从养老政策和困难救助方面提供专业建议。法院、公安、民政、村委四方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了强大的调解合力。
  由于子女们白天务工,法官团队特意将调解安排在晚间,常常一谈就是数小时,直至深夜。经过前后十余次“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子女们积压多年的怨气终于逐渐消散,血浓于水的亲情被重新唤醒。各方最终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协议明确:养老院继续为老人王某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所有子女当场结清了此前拖欠的全部服务费用;自次月起,子女们按月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并承诺定期探望老人,关心老人精神生活,共同尽好赡养义务。

通讯员冯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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