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在法与情之间找到平衡点

武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杨瑾)近日,武乡县人民法院洪水法庭成功办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以法理融情理的暖心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某贷款有限公司与史某、白某因借款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协商未果后起诉至武乡法院。立案后,在文书送达阶段,史某情绪激动、态度恶劣、拒不签收文书,还声称“送了也没用”。面对当事人的抗拒情绪,法庭干警细致阐明诉讼文书的法律效力、拒签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讲解案件审理流程,并主动告知双方可在庭审中申请调解。经过反复释法说理,史某最终放下抵触情绪,顺利签收相关手续。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坚称:“截至目前,被告借款已逾期多月,其间,我方多次催收均无果,按合同约定应一次性清偿全部本息。”被告则面露难色,反复诉苦:“我现在身体不好,确实拿不出钱一次性还清,只能分期还款,也希望利息可以减免一点。”
  案件的法律关系明确清晰,判决或许很快,但矛盾难以化解。法官力图找到平衡点,让司法公正与司法温度同时体现。
  于是,法官耐心做起了“和事佬”,居中协调,双向疏导:向原告方客观说明被告的实际生活困难与经济现状,分析一次性回款的现实难度,引导其理性考量、客观评估债权风险;向被告方明晰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违约后果与信用影响,劝导其正视合同义务、积极协商解决方案。经多次疏导,双方都有和缓的趋势,原告提出两套灵活可行的调解方案。方案一:被告一次性偿还所有借款,酌情减免部分利息;方案二:分期偿还,当庭支付部分款项抵扣诉讼费及利息,剩余本金及利息分多期偿还。被告在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后,当庭表态:“我选择方案二,现在就支付原告部分款项。”双方当庭达成一致意见。
  从最初拒签文书、抵触诉讼,到庭审中针锋相对、互不退让,再到最终当庭达成一致、当场履行款项,这场纠纷,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中,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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