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调解无戏言 履约有底线

文水法院硬核执行破老赖“缓兵之计”

  本报讯(记者王文博 见习记者袁晓君 通讯员贺旭鹏)司法调解是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重要方式,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兼顾法理与人情,可有效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但部分当事人将司法调解视作“缓兵之计”,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却拒不按期履行,漠视司法权威与诚信准则。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成功执结一起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刚性司法打通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李某与张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起诉至文水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张某当庭作出按期足额还款的承诺。然而,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张某拒不兑现承诺,刻意规避履行义务,不仅未偿还任何欠款,还拒接电话、拒不回应,消极应对权利人诉求。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启动执行工作,第一时间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张某银行账户。面对司法强制措施,张某仍以种种理由试图拖延履行,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针对张某消极履行、侥幸规避的心态,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干警明确说明,民事调解书一经生效即具备法律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约履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除需全额清偿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案件执行费用;若持续拒不配合、恶意规避执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清晰的法律解读与严厉的后果警示,让张某彻底认清自身错误与拒不履行的法律代价。张某当即承诺立即履行义务,并当场足额清偿全部欠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清晰彰显了司法调解的法律效力,有力破除了“调解可拖延、协议可作废”的错误认知。司法调解不是无底线退让,善意执行也不是纵容失信。文水法院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刚性执法并重,持续加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护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与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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