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她用80年党龄告诉我们:什么是党性

  •   1931年,窦喜荣出生于河北省一个贫苦人家。那一年的9月18日,侵华日军炸毁南满铁路路轨,悍然发动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从此,中华民族开启了14年的浴血抗战。
      “小时候,日本侵略中国,粮食短缺,有的孩子长不大就饿死了,还有的在战争中死了,我是幸运的……”
      回忆起那段日子,窦喜荣语气沉重,亲身经历侵华日军扫荡,跟着家人东躲西藏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记忆里充满了恐惧和愤恨。
      “街上突然乱糟糟的,老乡说:村子被敌人占了,快跑!”
      “我转身就跑,敌人就追,边追边大喊,幸亏我们跑得快,没有撵上。”
      年幼的窦喜荣目睹了侵华日军犯下的滔天罪行,也看到了越来越多不甘心被压迫的中国人民奋起抗争,她决定自己也要做些什么。
      1941年,10岁的窦喜荣加入了抗日儿童团。很快,表现积极、机智果敢的她就被推举为副团长,站岗放哨、护送物资、传递情报、排查敌情,在她小小的身躯里,藏着抗击侵略的坚韧与决心。
      “那次我在村口站岗,一个人要进村但拿不出来路条,我就是没有放行。民兵队长夸我:这小妮子真厉害。”
      在斗争中,窦喜荣越发无畏,同时也产生了求学、求进步的想法。1945年,窦喜荣成为抗日高小的一名学生。
      “在学校学了政治课,会读书、会写字了,老师都夸我是好学生。”
      采访时,窦喜荣老人反复强调:“我是国家养活大的,是国家供我上学的。”
      穿越历史烟云,14年的浴血奋战,震撼人心!1945年的一天,八路军告诉村民们:日本投降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可高兴了,我们还编了一首歌:8月15日那一天……”
      少年的窦喜荣亲眼看到了共产党人为民族解放的牺牲与奉献,也让她更加坚定了“永远跟党走”的决心。1946年1月,年仅15岁的窦喜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虽然年纪小,但因为我学习积极、努力,在战斗中表现好,不怕敌人,校长便介绍我加入中国共产党。”
      窦喜荣老人还清晰地记得,那天的党员大会,会场墙上挂着毛泽东同志的画像,她抬头望着画像,一字一句地说: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我要加入共产党,我也要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窦喜荣或许不曾想到,这句誓言将贯穿她此后80年的人生。
      1947年到1949年,窦喜荣先后担任区妇联会妇女部长、妇联主任,她带着妇女同志们转运伤员、照顾伤员,给伤员们喂饭、喂水,战事稍缓,她就教妇女们读书识字、学习文化。
      其实,她教大家认识的不仅是汉字,更是“救国”“解放”、摆脱封建思想束缚的信念。
      “那会儿提倡妇女解放,我动员妇女们把裹的小脚拆了。”有的不愿意,窦喜荣就一个个做思想工作,“你们看,我这大脚板走路、干活多带劲。”通过做工作,妇女们都把裹的小脚拆了。
      窦喜荣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传播先进思想,带领妇女们生产、支前,将芳华铭刻在了那段烽火岁月。
      新中国成立后,窦喜荣依然投身于妇女事业。1955年,她在北京参加了全国妇干校培训。培训期间,窦喜荣和妇女干部们一起受到了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接见。
      “我们列队欢迎毛主席、周总理,大家都非常激动,一直使劲鼓掌,我没想到自己能够当面聆听毛主席讲话!”讲到这里的时候,窦喜荣老人的眼睛湿润了。
      1956年9月,窦喜荣调到榆次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8年更名为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更名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工作,起初她对司法审判业务并不熟悉,办起案子很吃力。但她认为“不懂就钻、不会就学,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在一份泛黄的档案里,记录着法院党组织对她的评价:窦喜荣同志从来都是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她有一条坚定不移的信念:党叫自己到哪里,就到哪里,听党的话。
      刚到法院不久,窦喜荣就接手了一起难缠的离婚案,这个案子已经有3名审判员经手了,一年多得不到解决,当事人一再滋事。接到案子后,窦喜荣也觉得棘手,但是她确信党的政策是能够教育当事人的。于是,她往当事人家里跑了一趟又一趟,和相关群众一起教育双方当事人,最后这个案子调解了。
      “领导和同事们都说我是铁娘子,别人办不了的案子,我能办得了。”
      “那会儿经常下乡,到当事人所在地调查,听听干部、群众的意见。我办的案子,大部分都调解了。”
      “遇到解决不了的案子,就向党委汇报,和党组织一起联动化解。”
      窦喜荣老人讲了一起曾经办理过的离婚案,夫妻俩有个1岁多的小孩,离婚时谁都不愿意抚养,矛盾特别激烈,有一次干脆把小孩放到窦喜荣的办公室,转头就走。
      为此,窦喜荣向当地居民党小组介绍了情况,一起联动做当事人工作。“我还给党委汇报了,党委也提了意见。后来工作做通了,案子调解了,孩子由男方抚养。”
      案子办结就完事了吗?窦喜荣不这么认为,她说:“办案子不单是为了团结、为了稳定,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广大群众。”
      于是,她选了一些典型案例,通过绘制图片、展出实物的方式进行宣传,现场说法、说理。这种普法形式让群众喜闻乐见、教育深刻,有人还编成顺口溜:“看了图片开了窍,懂了政策亮了心。”
      1957年,榆次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现农村的婚姻家庭类案件逐渐呈上升趋势,大多是青年男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农业生产。院党组决定就此类问题开展一次调研。
      当时,窦喜荣怀孕5个月,她说:“让我去吧,坚决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冒着暑热,窦喜荣深入榆次西沙沟村待了半个多月,在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帮助下,她和群众吃住在一起,调查出了农村离婚案件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党委指导全区正确处理婚姻纠纷提供了宝贵的一手资料。
      经常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是窦喜荣一贯的工作作风。1958年,组织派她到太谷县桃园堡村调研预防化解民事纠纷和指导调处委员会工作。正值夏收,一入村窦喜荣二话不说就加入劳动。
      白天,大日头晒得皮肉发疼;夜间,她还要护场、巡田,村民们都夸她:“能吃苦又能干,不次于男子汉!”
      太谷调研期间,她总结出“以生产为主,多边结合”的工作方法,也就是结合调研处理矛盾纠纷、指导调处工作、开展法纪宣传。
      劳动生产之余,她一方面加强指导,有效整顿了桃园堡村的调处工作;一方面在田间、饭场、炕头和群众座谈,创造了田间流动调处纠纷的方法,一个月内发现并处理了101起案件。为此,桃园堡村的调处工作受到全县表彰,被县里确定为“试验田”,召开了现场会进行推广。
      “在法院工作后,觉得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不够,为了办好案,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于是,窦喜荣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函授班。那时,她已经是6个孩子的母亲,工作和家庭的担子非常重,一起参加学习的同事都因为各种原因陆续退出了。可窦喜荣说:“我不能退,在法院就是断案子,不学好法律怎么断?”3年的函授学习是艰苦的,窦喜荣圆满完成了学习任务,领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毕业证。
      1959年5月,全国公安、检察、司法先进工作者大会在北京召开,窦喜荣作为先进个人也参加了这次大会,并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窦喜荣老人一直珍藏着在北京开会时山西先进代表团的合影,她时不时拿出来看看,指着照片第一排中间的一个身影说:“看,这就是我。”言语间,充满了自豪。
      1973年8月,窦喜荣担任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我分管民事工作,每年上诉的民事案件大约有400多件,这些案子合议、签字时,我都会严格审查、严格把关。”
      当时,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表扬。提起这些荣誉时,窦喜荣老人淡淡地说:“在法院工作,只要把天平放到心里,把老百姓放到心里,就够了。”
      窦喜荣老人用一生践行了15岁入党时的誓言:为人民服务!
      2018年,她了解到一所村小学里有家庭困难的学生,二话不说给学校捐了15000元,用于资助困难学生。此后不久,她又给另一所村小学捐了1万元。这样的事还有很多。窦喜荣老人说:“我是穷苦家庭出身,是国家供我读了书。现在我要尽自己的一点力量,让这些孩子们好好上学。”
      随行晋中中院的同事介绍,之前组织上给窦喜荣老人发慰问金,她都会拒绝,她说:“我现在生活得很好,请组织把这些钱给了更需要的人。”如今,95岁高龄的窦喜荣坚持每天看书、看报、看电视,还不时做一些笔记。当被问及作为一名党龄80年的老党员,对年轻党员有什么嘱咐时,窦喜荣老人不假思索地说,“要增强党性,共产党员就得按党性办事,没有党性就不能称为共产党员!”“要虚心在实践中学习,武装头脑。”
      老人家讲得铿锵有力,让这份嘱托、这份期许、这份责任,变得更加沉甸甸!

    策划武瑞雄
      采访、整理白婕 乔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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