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有的人却专挑“窝边草”下手。前不久,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路西派出所接到某小区多名居民报警,称放置在住宅楼楼道、家门口的私人物品频繁失窃。
接警后,民警立即梳理警情线索,经串并案件分析发现,多起失窃案的案发地点、作案手法高度相似,判定为同一人连续作案。民警循线追踪,快速锁定该小区住户李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调查得知,李某某发现部分居民习惯将私人物品堆放在家门口以及楼梯过道,于是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在小区多个楼栋内流窜作案,先后多次盗取邻居放置在门外的各类生活用品。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榆次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宇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