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法理有尺度 司法有温度

侯马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本报讯(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左爽 陈纪君)近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妥善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最终,审判机关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王某某依法宣告缓刑。
  此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先后两次送押看守所,均因其吞食异物未能顺利收押。这份延迟7日的入所记录,随同案卷移送至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该案系故意伤害案件,同案嫌疑人尚未归案,若不予羁押,存在串供风险。单从书面材料来看,案件符合逮捕法定条件。但两份存在异常的体检报告、两份送押未果情况说明,引起承办检察官高度警觉。“嫌疑人采取伤害自身的极端方式抗拒羁押,究竟是恶意对抗监管,还是另有隐情?”带着疑问,检察官决定深挖其反常行为背后的真实缘由。
  经走访核实,王某某妻子怀有身孕。在王某某看来,一旦被羁押,妻子将无人照看。情急之下,他选择吞食异物,试图逃避羁押,其主观目的并非蓄意对抗司法、规避刑事处罚,而是出于对家人的担忧。
  虽然案件事实清楚,符合逮捕条件,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但办案并未止步于一纸逮捕文书,而是持续释放司法温度。王某某入所当日,承办检察官专程前往看守所提讯。一方面,严肃向其释明故意伤害行为的法律后果,讲解刑事羁押的法律依据,明确告知抗拒监管只会加重自身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如实告知已核实的家庭实际困难,向其阐明:只要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配合侦查取证,检察机关将结合案件办理进度,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考量其现实困境。
  情理法相融的谈话,解开了王某某的心结,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对故意伤害、抗拒羁押的行为深刻悔过。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推动侦查工作高效推进。
  案件侦查终结、证据固定完备,诉讼程序能够平稳推进后,承办检察官对王某某的社会危险性开展全面评估。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主观恶性、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家属亟需照料等现实情况,认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随即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走出看守所后,王某某第一时间赶回家里照料妻子。侯马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对王某某判处缓刑。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6-07-29期

  • 第2026-07-28期

  • 第2026-07-27期

  • 第2026-07-24期

  • 第2026-07-23期

  • 第2026-07-22期

  • 第2026-07-21期

  • 第2026-07-20期

  • 第2026-07-17期

  • 第2026-07-16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