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原煤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3亿千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3亿吨标煤
本报太原1月8日讯 日前,省政府发布了《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这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省第一部能源发展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规划》从6个方面确定了我省“十三五”能源发展目标:
能源生产:到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8亿吨标煤左右,原煤产能控制在12亿吨左右,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3亿千瓦,其中外送电装机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煤层气产能力争达到400亿立方米;焦炭产能达到1.2亿吨;煤基合成油品达到600万吨,煤制烯烃达到240万吨。
能源消费: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3亿吨标煤。其中,煤炭4.0亿吨、全社会用电量2580亿千瓦时、天然气(煤层气)160亿立方米、油品840万吨。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5%以上。
节能减排: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完成国家同期下达指标;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水平控制在325克/千瓦时以内,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10克/千瓦时以内。60万千瓦级机组在燃煤火电装机中占比超过40%,输电线路平均线损下降10%。原煤入洗率达到80%。
环境保护: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完成国家下达指标;能源领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约束指标以内。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0%。劣ⅴ类水体比例在15%以内。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取得重大进展。
安全生产:到2020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遏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稳定保持在0.1人以下,水害得到有效控制,煤炭产业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深化改革:煤炭、电力、煤层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