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创新国地税合作深化办税便利化改革报道之四:拓展合作内容 助力联合创新

  “今后再也不用跑到县城缴税了!不仅节约了路费,还省下了车钱和时间。国税局‘委托代开’帮了我的大忙!”晋中市榆社县飞达农林牧专业合作社会计张艳飞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她所说的“委托代开”,正是2016年晋中市榆社县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所创新推出的“双代”服务。
  针对社会零散税源分布广、纳税成本高的情况,特别是营改增后临时代开发票的纳税人短时间大幅增加的现状,晋中市榆社县国税局创新性推出“双代”便民服务措施,充分利用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来弥补国税局集中办税、人员短缺的不足。“双代”工作推行后,全县境内尤其是距离县城较远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必再到办税服务厅,只需选择就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即可办理,既节约了办税时间,又降低了纳税成本,取得了“三赢”的效果。
  省国地税部门将创新摆在深化国税地税合作的核心位置,总结推广全省各地可移植、可复制的创新事项,借鉴其他省市税务部门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优化,进行复制推广,形成规模效应。

协同营改增税制转换无缝衔接

  针对营改增后国地税信息不对称、合作征税力度不足、地税征管抓手缺失等问题,国税部门积极帮助地税部门破解征管困局,全面加强营改增试点行业的后续管理和服务。一是以营改增试点中暴露出的政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为导向,运用数据思维和数据管理理念,结合纳税人涉税办理流程,将涉税风险点纳入税收风险库,实现涉税风险事项全过程、全环节监控。二是确保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以及二手房交易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顺利衔接,共同做好系统升级和网络联调测试准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对口联系工作制度,搭建工作微信群,第一时间解决系统测试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共同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欠缴税款户、经双方核实后均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进行黑名单管理,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国地税双方办理业务时进行了限制,并将其信息传递给工商、银行等部门,力争社会协同治税。四是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分别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的税源管理人才进行互相分享和借鉴税种管理、行业税收管理等经验和好的做法,如离石区、岚县、临县地税局先后派出13名有多年实践管理经验的业务能手对国税人员培训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的税收管理经验。营改增期间,各地国地税局双方联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培训小组,采取专题培训、一对一跟踪辅导相结合,重点讲解税收政策、金三操作流程、发票管理要求,实地上机示范,对疑难问题进行细致解答指导,确保双方人员都能迅速熟悉掌握操作流程,提高代征工作效率。
  在金三换版期间,依托国地税合作沟通协商机制,共同讨论解决金三优化换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协作互助机制,双方定时沟通解决金三换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国地税局共同向纳税人公告金三优化换版,向纳税人做好解释工作。共同开展操作培训,合作进行联合办税操作演练,提高了金三优化版操作熟练度。推行国地税信息共享共用,国税、地税局通过金税三期优化版外部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纳税人涉税信息相互及时传递和共享共用。

联合实施委托代征

  为减缓营改增管户增加带来的基层办税服务厅压力,国税、地税局联合委托邮政、村镇银行等部门代征税款代开发票,共同在银行和邮政网点安装自助办税终端,提供网上办税服务以及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方便“三农”、小微企业办税。长治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等地国税机关积极与地税部门协作,联合实施委托代征,共同确定代征人,联合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的相关事宜,在代征增值税的同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费,防止税收流失。
  2016年,晋城市泽州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与泽州浦发村镇银行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利用村镇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开展零散税收委托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同时,提供自助终端代开发票、网上办税服务、税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此举极大地减缓了营改增后管户激增带来的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工作压力,进一步强化零散税收管理,方便了广大纳税人,防止了税收流失。截至目前,浦发村镇银行代开机打发票2053份,征收入库增值税127万元,征收地方税负15万元,自助终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征收入库增值税7万元。
  委托邮政公司代征税款代开发票业务是吕梁市国税局于2016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的一项创新业务。该局在全市为零散代开票纳税人建立起了“10-30分钟便民办税服务圈”,取得了“进一网点、办两家税、四方共赢”的良效,赢得了纳税人、国税人、地税人、邮政的四方“点赞”。全市13个县局共铺设了45个邮政代征网点开展业务,截至去年11月底,委托邮政公司累计代开增值税发票5.4万份,代开发票金额8.47亿元,代征增值税款2542.44万元,同时代征地税附加税费1832.61万元。
  朔城区国税局、地税局建立联络制度,纳税服务求突破。国地税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一次进行交流沟通。国地税就双方代开票业务税收、主税种认定、所得税管辖、代征内容、适用税率、票证结报等具体操作方面的细节问题进行协商,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区国税局已实现在代开发票并征收增值税时,代征个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业务,月均代征税费7万元左右。目前正探索在纳税申报工作中实现“一厅单人通办”,使纳税在任意一家办税大厅窗口单人可以同时办理国地两家的纳税申报事宜。

联合推行两证整合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排,我省于去年10月1日开展两证整合试点工作,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通知》,统一数据交换规则,增加数据交换频率,规范数据交换项目,组织相关软件系统服务厂商,对征管系统按照《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商税务信息共享技术方案》要求进行升级,确保了我省“两证整合”工作按时顺利实施。2016年9月29日,时任山西省副省长罗清宇对山西省国税局呈报的《加速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持续释放经济发展活力》作出表扬性批示:省国税、地税配合工商部门,为全省“两证整合”工作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简政放权、激活市场主体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效果是好的。请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为市场主体营造更优的环境多做贡献。
  随着全省国地税合作“创新+求实”最佳优化“组合拳”连续出击,山西省国地税合作正进入深度“磨合期”,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国地税合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9+7”重点合作任务全面落地,县级示范区建设争先创优,国地税合作宣传家喻户晓。
  2017年,我省国地税局将积极落实税务总局部署的《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37项基本合作事项和14项创新合作事项全面覆盖,确保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具有推广价值的自主创新合作事项,需尽快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省推广;联合办税网络互访模式,实现国税、地税业务的同城通办和全省通办,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经济、规范的办税服务;还有示范区建设、建立便民办税机制、引导社会预期,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等等,可以预见,一系列深远的合作都将在国税、地税的创新、合作中得到实现。

本报记者 桑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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