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综合司司长袁喜禄指出,面对经济繁荣发展的新趋势,对电商、微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要有一个包容监管的意识,要鼓励创新。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关键要看这种新模式是否有利于经济繁荣发展,是否有利于改善百姓消费需求,提升百姓消费品质。其实这种审慎和包容不仅是对新业态,很多传统的、涉及百姓日常消费的便捷的服务方式,也应该是宽容或者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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