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2月21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近日,省人社厅与山西保监局举行了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医疗保险等业务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合作协议确定了医疗保险业务主管部门、商业保险监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推进协议落实的3项工作机制,为双方全方位深度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标志着“健康山西”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协议明确,山西保监局要进一步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县乡两级基层服务网点,充实专业人员、优化医疗、医药、计算机等专业人员配备,为承办好大病保险并参与其他医疗保险服务试点创造基础条件。要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投标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加强对委托经办合同落实的监督,促进保险机构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缩短理赔周期,提高参保人员满意度。
同时,合作协议还提出要进一步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参与医保业务的信息化建设,努力推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指导商业保险机构落实好健康扶贫有关政策。同时,省人社厅要支持发展各类医疗、疾病和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以及商业保险参与经办医保业务信息化建设、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业务考核评估等。
协议还明确了省人社厅和山西保监局合作推进协议落实的3项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