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省政府废止19件政府规章

  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政府服务
  本报太原2月23日讯(记者贠娟绸)近日,省人民政府决定对19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这些规章包括《山西省开发建设河保偏地区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山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山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山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山西省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山西省专利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中国雇员和办公、食宿用房服务的管理规定》、《山西省邮票和集邮票品管理办法》、《山西省农机机械产品质量鉴定和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西省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管理办法》、《山西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山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取办法》、《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和《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据悉,做出这一决定的目的是,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办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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