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为方便企业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晋中工商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

  本报晋中3月4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为使企业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更便捷,有力促进晋中市经济发展,近日,晋中市工商局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下放登记管辖权限。
  据了解,该局下发的《关于重新调整市(县、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管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从3月1日起,各县(市)局、开发区分局享有与晋中市工商局相同的登记管辖权限,榆次分局登记审批权限由100万元扩大为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
  权限下放后,在晋中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范围是:全市范围内的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公司;在晋中市区范围内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各类公司;省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市人民政府委托登记的公司;要求在晋中市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以上各类企业在市区范围内设立的市级分支机构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须在市局登记的各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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