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确定区域经济考核评价指标

  包括产业转型、创新驱动、资源环境和增长质量四个方面
  本报太原3月19日讯(记者 王龙飞)3月17日,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明确全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范围分为省域、市域和县域三个层面,指标体系包括产业转型、创新驱动、资源环境和增长质量四个方面。
  《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是全省统一的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重要导向的区域经济考核评价指标,旨在通过省市县三个层面同时考核,压紧压实各层面目标责任,形成三级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良好工作格局。
  全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范围分为省域、市域和县域三个层面。省域包括全省所有行政区域;市域包括11个设区市所辖区域;县域包括119个县(市、区),其中96个县(市)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进行分类。全省县域共分四类:Ⅰ类为重点开发县域,共17个;Ⅱ类为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县域,共34个;Ⅲ类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县域,共45个;Ⅳ类为23个市辖区。
  全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业转型、创新驱动、资源环境和增长质量四个方面。产业转型指标包括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园区(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煤炭产业占比降低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规上工业企业净增数量、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提高率、“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增长速度及农业标准化生产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及增长速度、旅游总收入及增长速度、固定资产投资;创新驱动指标包括R&D经费投入强度(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发明专利申请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数、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所占比重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源环境指标包括环境质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及降低率、水资源综合利用指数、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量、耕地保护及违法用地率、当年造林面积及合格率、草地改良和耕地种草新增面积;增长质量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及增长速度。
  省政府对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专项考核,每年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实行“一票否优”。各市、县(市、区)在安全生产和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优”,取消当年表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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