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出席会议
本报太原3月30日讯(山西日报记者 杨文)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出席会议。
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表决批准了《太原市物业管理条例》《太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决议、关于接受孙绍骋辞去山西省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任免名单、人事任免名单。骆惠宁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建欣、周然、张茂才、田喜荣、刘杰、高卫东,秘书长李仁和出席会议。
副省长郭迎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邱水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