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地方标准5月15日起实施
本报太原4月1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近日,《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和《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两项山西省地方标准审查通过,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2017年5月15日起实施。医养结合服务是一项新的服务领域,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上述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使得山西省发展“医疗+养老”服务有了指导标准。
近年来,我省在医养结合服务方面作了多种探索和实践,但各地在服务过程中的做法不尽相同,急需一个标准来指导医疗养老结合服务机构,同时开展养老护理和医疗保健服务。《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对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和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基本条件进行了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规范》设置了21项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对每项服务均有具体的操作和量化指标。通过定期对养老机构服务的评价,收集问题和数据,及时进行问题分类、整理改进等措施,强调了对老年群体的针对性、可测评性,促进人力资源配置具体化和标准化,将机构的制度建设程序化,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入住老年人获得高质、安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