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省旅游质监所发布清明节出游提示:错峰避开人流高峰 理性选择旅游产品

  本报太原4月1日讯(记者栗美霞)随着天气的转暖,旅游市场将进入旺季,为确保广大游客愉快出行,日前,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清明节出游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出行尽量错峰避开清明祭扫人流高峰,注意旅游安全,遵守公共秩序,做到文明旅游。
  ——游客自由出行要增强安全意识,关注交通、卫生、气象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提示,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并提前购买相关旅游保险。
  ——游客报名参团时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查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实旅行社经营范围。出境旅游,一定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
  ——详细了解并签订旅游合同。出游前要详细阅读并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要注明地接社相关信息、食宿标准和每天的具体安排,明确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及次数。
  ——不要盲目选择价格过低的旅游产品,应当将产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理性选择旅游产品。
  ——游客要文明旅游。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要积极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尊重别人权利,避免产生不文明行为。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保持理性,要避免过激行为,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尽量完成行程,防止损失扩大,行程结束后可拨打旅游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山西省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1-7731999、太原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1-4070551、大同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2-5137315、朔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49-2022693、忻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0-3028354、吕梁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8-8236313、晋中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4-2636528、阳泉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3-2010110、长治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5-2052810、晋城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6-2023856、临汾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7-2039173、运城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为0359-2085615。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7-04-01期

  • 第2017-03-31期

  • 第2017-03-30期

  • 第2017-03-29期

  • 第2017-03-28期

  • 第2017-03-27期

  • 第2017-03-26期

  • 第2017-03-25期

  • 第2017-03-24期

  • 第2017-03-2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