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总额名列全国第四
本报太原4月18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省环保厅发布消息,2016年度,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征收入库排污费11.1亿元,增收1.5亿元,同比增长16.1%,征收总额名列全国第四。在环保部组织的2016年度全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汇审考评中,我省荣获一等奖,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强化排污收费人员环境法律法规学习和现场执法能力培训,通过全面加强排污费稽查,不断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规范排污费征收核定程序,排污费足额征收率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