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解决“黑导”、“黑社”、欺客宰客等顽疾
本报太原4月26日讯(记者 栗美霞)为突出解决“黑车”、“黑导”、“黑社”、乱收费、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欺客宰客、尾随兜售以及景区周边环境“脏乱差”等我省旅游市场上长期存在的一些顽疾,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长效运行机制,切实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有效改善,提升我省旅游美誉度和旅游者满意度,保障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24日,省政府印发了《2017年山西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我省旅游部门将联手工商、公安、文物、通信等部门重拳出击,全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打一场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主动仗。
此次重点整治市场任务共分9大项,包括旅游景区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大检查、“黑导”、“黑社”专项整治、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整治、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专项整治、旅游景区专项督导检查、“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诚信经营”专项行动、在线旅游企业的“清网”行动。较以往的整治任务分工,在本次分工中,《行动方案》将具体任务分工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细化,9大项任务再被细化为25项,每一项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比如在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重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的行为这一项中,《方案》中明确责任单位为通信、网信、公安、工商部门。
根据《方案》,在5月1日—6月30日期间,我省各有关部门根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工作;7月1日—9月30日期间,结合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专项督查考评工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组织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督导检查各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最后,将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各市政府,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责成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本次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旅游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支持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另外,《方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