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16元,比上年增长6.5%
本报太原5月15日讯(记者 王龙飞)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今天发布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一季度,我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16元,比上年增长6.5%。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53元,比上年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7元,比上年增长6.1%。
与全国相比,一季度,我省全体居民、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分别低2、2、2.3个百分点。
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整体呈现低位徘徊、企稳筑底迹象。四大项收入“三增一减”,转移净收入增幅居首,工资性收入稳步上涨,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经营净收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