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
编者按: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是一个完美的组合。在魏榆大地,她们以女性特有的温柔情怀和人格魅力对当事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她们以公平正义和道德标准挽救着一个个濒临崩塌的家庭,构筑着社会和谐的基石。她们就是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的女法官干警们。
山西省首家全部由女法官组成的基层人民法庭、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山西省十佳法庭、山西省一流法庭……二十年荏苒岁月,二十年温柔啼血。在直面人性复杂与司法公平的漫漫旅程中,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的女法官干警们在法律维权和调解一线始终馥郁着玫瑰的芬芳。从1996年成立至今,到2011年8月重新调整主要审理城区全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受案范围,“女子法庭”将法律的刚性与法官的柔情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审判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成功化解大量家事纠纷,守护了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
创新调解机制 构筑和谐基石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于1996年成立,由女法官、女书记员、女法警清一色女性组成,其成立之初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2011年8月,在榆次区人民法院党组的重视下,重新调整了法庭人员和受案范围,主要审理城区的全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这一受案范围的调整,让女子法庭全体成员有了更大的挑战。
婚姻家庭案件复杂琐碎,往往调整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感情成分和错综复杂的身份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家事纠纷的特点决定其不宜用简单的诉讼程序解决,也不能以法律的权威性一判了之,谦让宽容、以和为贵成为实现调解的最好路径。如何在法律范畴之内实现和平调解?如何在尊重当事人底线内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摆在女法官们面前的难题。
直面困难,寻求突破,法外求存。这是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法官们选择的调解之道。女子法庭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特点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摸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方法。她们独创的“四步调解法”、“六心调解法”、“情绪疏导法”,特别是“五种调解模式”的广泛运用,在案件审理中收到了明显成效。
——四步调解法。全面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文化背景、取得信任、营造氛围。在调解过程中,女法官们做到用心倾听,把握焦点,促进双方的良性互动,及时掌握案件争议焦点,辨法析理,预判结果,从“法、理、情”辨析事件,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进行释法说理。
——六心调解法。对待每一个当事人都要有爱心、诚心、热心,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耐心、细心、公心。女法官们以实际行动传递着人间的真情,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柔,融化了无数的“坚冰”和“敌意”,使一个个矛盾迎刃而解。
——情绪疏导法。婚姻家庭纠纷,往往与感情上的纠纷有关,要解决双方的矛盾,情绪疏导尤为重要,在运用情绪疏导法调解案件时,法官要先倾听宣泄,而后再做疏导。在调解案件时,对那些对生活有消极不健康的价值理念、悲观态度的当事人,以理疏导,以情感化,促成从心理上放下包袱和疑虑。
在此基础上,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成功构建了诉调对接新模式。法庭与榆次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调解室开通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直通车”,双方通过“诉前引导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庭前协助调解、法官指导调解、司法确认调解”五种模式互动交叉调解,从源头上预防了矛盾的发生和升级,形成了家庭、社会、法院“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通过创新调解方式,从2011年起,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迄今共调撤案件6400余件,调撤率高达94%,实现了“三升一降,三无一全”(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上升,上诉率降低;无发还、改判、上访,调解结案的全部主动履行)的目标。据了解,从2011年8月受案范围调整的第二年,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就被评为全省法院民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其调解机制之得力,可见一斑。
彰显女性风采 诠释公平正义
撕衣瞪眼、哭天喊地、大打出手、无理取闹……在民事诉讼审理的法庭现场,这样的情景屡见不鲜,婚姻审判和调解现场更是如此。囿于当事人的文化、工作、家庭等复杂背景,女法官们面对的当事人可谓形形色色,不一而足。有时,婚姻当事人的一个冲动、一句俚语,都可能危及法官。法律的天平稍有不慎,都会让一场公平的调解化为乌有。
在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常常一场针锋相对的庭审都会化为和声细语,常常一幕剑拔弩张的冲突都会被温情化解。女法官们的一颦一笑、字字珠玑、真诚耐心,往往都像一张柔情法网,笼罩在当事人的心头,使症结悄然而化。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多种诉求交织、诉讼证据不足、查清事实困难等特点,内含着伦理道德内容,纠集着感情、亲情、血缘等千丝万缕的关系,用机械的、程序化的方式去解决,既不利于亲情的挽救、感情的弥合,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女人惯见的温柔和悲悯天性在调解时便发挥了天然的优势。
2011年8月,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受理了原告王某(女)诉被告李某(男)离婚纠纷一案,主审法官数次传被告到庭均被拒绝。法官从原告处了解得知,被告拒不到庭是不想解除婚姻关系,对法庭有抵触情绪。于是法官多次与原告沟通得知,两人儿子出生不久,被告就因经济犯罪被判入狱,原告独自抚养儿子,当时虽有高墙阻隔,一家人心却未散。八年后,被告出狱,双方心理距离却越来越远。原告希望被告以家庭为重,多些时间弥补入狱时间的隔阂,被告却执意要外出谋生,打拼事业。双方本都是好意,却因沟通不畅,矛盾日深。儿子也被医院确诊为抑郁症,原告对自己的婚姻愈发丧失信心。听完原告的陈述,法官深感责任重大,决定要尽一切可能挽回这段婚姻。为消除被告抵触情绪,主审法官在被告拒接电话的情况下多次发送短信,婉言相劝,经过无数次的苦心劝说,被告终于敞开心扉,主动寻求调解。法官趁热打铁,一次次上门拜访,一次次劝阻原告,同时还主动为当事人儿子推荐了几种治疗心理疾病的方法,夫妻二人最终被法官的诚意深深打动,终于握手言和,破镜重圆。
以柔克刚,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就是这样的坚持,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的女法官们一次次挽救了一个个濒临解体的家庭,一次次将温情暖意送向万念俱灰的婚姻纠纷当事人。2016年,女子法庭共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案件1503件,调解结案件件做到全部主动履行,深得当事人好评。
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官群体,女法官们面临的婚姻家庭案件数不胜数,形形色色的庭审现场有时让人心力交瘁,苦不堪言;有时甚至会面临当事人的无端羞辱,身心俱损。但,她们永远记得自己对群众的承诺,她们永远记得自己对宪法的誓言。承受委屈,不计得失,誓守公平,这就是她们的担当。
“你们这面红旗,要永远保持鲜艳夺目。”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榆次区人民法院考察调研时,对该院女子法庭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勉励女法官们继续坚守法治前沿。他说:“虽然你们处理的纠纷很琐碎,但意义重大,关系到家庭稳定、社会和谐。要通过调处纠纷、依法裁决、抑恶扬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传统美德,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代卫强 王莉莉